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0930 发言日期: 1150929 发言时间: 152814 公司代号: 8021 公司名称: 尖点 主旨 : 本公司115年现金增资发行新股认股基准日公告 (补充公告现金增资认股价格及代收股款及存储专户行库)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0929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增资基准日期:115/09/08 2.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3.主管机关申报生效日期:115/09/04 4.董事会决议(追补)发行日期:115/08/14 5.发行总金额及股数: 发行总面额新台币40,000,000元 发行股数:4,000,000股。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7.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8.每股面额:新台币 10 元。 9.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新台币388元。 (补充公告) 10.员工认股股数: 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发行新股总数10%,计400千股 供员工认购。 11.原股东认购比率:本次发行新股总额之80%计3,200千股,由原股东按 增资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记载之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分别认购,依本公司 目前流通在外股数147,329,590股计算,原股东每仟股得认购 21.72000885股。
(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转换,影响流通在外股数, 致每仟股可认购股数变动) 12.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依证券交易法28条之1规定,提拨发行新股总数10%, 计400千股采公开申购方式对外公开承销。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原股东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 过户日起五日内由股东自行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整股认购,其拼凑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东、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及逾期未拼凑之部分,拟授 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 14.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 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发行 之普通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资资金用途:购置机器设备/厂务工程/员工宿舍。
16.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115/10/12 17.最后过户日:115/10/07 18.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10/08 19.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10/12 20.股款缴纳期间: (1)原股东及员工缴款期间:115/10/20 ~ 115/10/27 (2)特定人认股缴款期间:115/10/28-115/10/30 21.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115/09/29(补充公告) 22.委托代收存款机构:合作金库商业银行三重分行(补充公告) 23.委托存储款项机构:合作金库商业银行树林分行(补充公告) 24.其他应叙明事项: 本公司办理115年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4,000,000股乙案, 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5年9月4日金管证发字第1150353873号函 申报生效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