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0930 发言日期: 1150929 发言时间: 152516 公司代号: 2368 公司名称: 金像电 主旨 : 本公司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四款规定公告 符合条款: 第22款 事实发生日: 1150929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09/29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Gold Circuit Electronics (Thailand) Co.,Ltd.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直接与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31,644,694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15,427,161 (5)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3,802,2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9,229,361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7,177,764 (8)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原因: 本公司为新设立子公司融资之目的所为之背书保证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4,045,515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534,314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被背书保证公司之银行融资额度到期且债务清偿 (2)日期: 被背书保证公司之银行融资额度到期且债务清偿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63,289,389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20,940,351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49.63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51.93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