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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警射击电击枪后,冲上前将邱姓男子压制逮捕。 去年10月2日下午3时许,邱男吸食毒品后持刀出门,在苗栗市社寮街一带随机寻找攻击对象,先后攻击2名国小女童及1名见义勇为的林姓民众,3人都受刀伤送医。 法院一审依3个杀人未遂罪,判处29年徒刑,但二审撤销原判决,3罪都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长刘长宜表示,「被告长期情绪管理以及冲动控制能力欠佳,在可预见的未来,实在难以期待,通过监所对其为有效的矫治改善,被告虽然有跟被害人达成和解,但是实际上并未赔偿损害,将来也难以期待有赔偿的可能。
」二审合议庭指出,邱男只因心情低落,就在放学时段于公共场所无差别持刀杀人,攻击对象包括多名儿童,手段残忍;而邱男本身情绪管理及冲动控制能力欠佳、加上长期施用毒品,性格及行为模式均已明显僵化、固着,难以期待改变,再犯风险甚高,认为邱男再社会化可能性偏低,因此改判。 苗栗县民认为,「那么危险的人,然后一直在累犯,怎么知道这个人他没有杀死,下一个人他会不会被杀死,然后每天就处在很危险的状态。 」另一名县民提及,「他上次出来的时候,造成那么大的伤害,他是累犯,那如果在这过程当中,他又可以再出来的话,那这样子谁要去承担,后面可能带来一些很大的伤害。
」不少民众支持二审改判邱男无期徒刑,而此案中林姓被害人的女儿则通过文本,感谢法官有看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把29年徒刑改判无期徒刑,也希望此判决能够维持到最后,不再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