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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29)日行使第7届监察院院长、副院长及监察委员人事同意权,相关人事案未获同意。 监察院表示,第6届监察委员任期已于2026年7月31日届满,第7届监察委员未能就任,导致弹劾、纠举及纠正等重要监察职权无从行使,丧失督促政府改善的最后一道防线,影响人民权益甚钜,监察院深表遗憾。 另针对在野党「全院打一人」、「追杀政敌工具」相关指控,监察院说,纯属无的放矢,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监察院曝监委未就任 「这些职权」无法行驶 监察院今日发布新闻稿指出,监察院是宪法所设置之国家宪政机关,担负监督政府施政、纠正违法失当、追究公务人员责任之职责,并通过受理人民陈情及调查案件,协助保障民众权益。
监察委员无法就任,上开职权即无从行使,人民如遭遇公务机关违法失当对待或权益受损,将缺少一项重要宪政监督及保障机制,非人民之福。 监察院指出,因监察委员未能就任,每月上千件人民陈情案件及各机关移送之重大案件无法及时处理,已完成调查案件之后续追踪改善工作亦将中断;就社会关注之采购弊案、食安、儿少保护、公务职场霸凌等案件,监察院亦无法行使宪政职权,保护人民。 有关阳光法令运行业务,监察院表示,政治献金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及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等阳光法案,攸关政治公平、公职廉洁与不当利益输送之防止。
因监察委员出缺,廉政委员会无法组成及召开,致审议处分、罚锾确定案件公告等进程停滞,缺乏有效裁罚机制,严重削弱廉能政治的监督及制度公平性,影响人民对清廉政府的期待。 监察院也说,国家人权委员会作为独立人权保障与促进机构,依据联合国「巴黎原则」成立,肩负防制系统性人权侵害及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等职责。 人权委员未能就任,相关调查、系统性访查及国际人权公约监督等工作无法顺利进行,难以完全落实国家报告监督义务,对台湾人权与国际接轨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监察院强调,监察职权、阳光四法运行与人权促进保障业务,是宪法及法律所建构之人民权益保障机制。 职权无法行使期间,最直接受到影响者是有陈情、检举或权益受损且亟待救济之人民。
遭蓝白批「全院打一人」 监察院反击: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国民党立院党团总召傅崐萁今日受访表示,监察院现在几乎都没有在关心执政者贪赃枉法的事情,只有研究如何对付在野党,尤其现在「可耻又可笑」的是,监察院全面打台北市长蒋万安一人,若有案当然要办,但怎么可以粗暴残忍对待一个孩子的未来,国家机器已经变成东厂。 对此,监察院表示,就阳光法案相关案件,均秉持行政中立,依循相关作业要点规定,本于职权厘明相关事实,进行查调先行进程。 针对「全院打一人」、「追杀政敌工具」相关指控,监察院说,纯属无的放矢,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更是对严守中立、勤恳戮力之基层公务人员的莫大污蔑,在此严正抗议。 更多风传媒独家内幕: ‧ 蓝白全数封杀监委人事!
监察院继续唱空城 「这些调查业务」全停摆 ‧ 监察院同意权全军覆没 总统府:社会公义与人民权益调查停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