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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县议长谢典霖一家涉嫌诈领公款并举办餐会贿选,彰化地检署于17日展开搜索行动,并声押五人。彰化地方法院当晚裁定谢典霖及其父亲谢新隆两人羁押禁见。谢家父子提出抗告,台中高等法院经合议庭审理,于24日裁定驳回,全案不得再抗告,确定谢典霖父子须在看守所内度过中秋节。
台中高分院指出,合议庭审理后认为,原审认定谢新隆、谢典霖两人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中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两人所涉为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现有事证显示有逃亡、湮灭证据或勾串共犯与证人之虞。
法院进一步说明,若仅以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等较轻微的强制处分,实难确保后续追诉进程顺利进行。因此,原审裁定羁押并禁止接见与通信,并无违误或不当之处。合议庭最终认定抗告无理由,于24日晚正式驳回,且不得再提抗告。
检方指控,谢家除以公款举办餐会进行贿选外,更多次巧立名目诈领公款供私人使用,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投票行贿罪、《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以及刑法第216条、第213条之行使登载不实公文书罪。
事件源于今年6月23日,彰化县议会于溪湖镇举办民众餐叙活动,席开十余桌宴请乡亲。然而,多名国民党2026年参选人出席,包括谢典霖表姑、国民党溪湖镇长候选人陈贞妃等人,皆身穿竞选背心,引发政治活动与公款使用界限的争议。
检方搜索后,将谢典霖、谢新隆、母亲郑汝芬、服务处主任刘宸佑、议会法制室主任黄于宾等五人带回侦讯。彰化地院于17日晚间裁定:谢典霖与谢新隆羁押禁见,郑汝芬以一百万元交保,其余两人各以三十万元交保。谢家父子不服裁定,提出抗告,但最终遭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