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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过世后,除了处理后事,继承人通常还得面对遗产税申报问题。假设一场丧事实际只花30万元,申报遗产税时,丧葬费是不是也只能扣30万元?其实并非如此。依财政部现行规定,死亡日(继承事实发生日)在2026年(民国115年)的案件,丧葬费扣除额为138万元,对一般案件而言,不论实际丧葬费支出多少,均以138万元计算,也不需要拿出138万元的发票、收据才能扣除。换句话说,就算实际办理丧事只花30万元,申报遗产税时,仍可按138万元列入丧葬费扣除额;反过来说,即使丧葬费实际花了200万元,也不是把200万元全部从遗产总额中扣掉。
办丧事只花30万元,遗产税可以扣138万元吗?
答案是可以。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说明,丧葬费扣除金额不论实际发生多少,一律以138万元计算,而且不需要检附证明文档。因此,这项规定并不是按照家属实际支付多少丧葬费,再拿发票或收据逐笔核销,而是采固定金额计算。
以死亡日在2026年的案件为例,如果家属实际支付30万元办理丧事,申报被继承人的遗产税时,仍可列入138万元丧葬费扣除额。同样道理,如果家属因告别式、殡葬服务、塔位等支出较高,实际花费200万元,丧葬费扣除额仍是138万元,并不会因为实际支出较高,就改成扣除200万元。
为什么实际花30万元,却可以扣138万元?
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7条规定,被继承人的丧葬费用可以列为遗产税扣除项目;同法第12条之1则规定,包含丧葬费在内的部分免税额及扣除额,会依消费者物价指数变动,在符合调整条件时调整。财政部公告,2026年发生继承事实的案件,丧葬费扣除额维持138万元。因此,「138万元」是税法计算遗产税时使用的法定扣除额,并不是认定每一个家庭实际都花了138万元办理丧事。也因为采固定扣除额计算,才会出现「实际花30万元,仍可扣138万元;实际花200万元,也只能扣138万元」的情况。
丧葬费扣138万元,不等于少缴138万元遗产税
另一个常见误会,是把「扣除138万元」理解成可以直接少缴138万元遗产税。实际上,丧葬费扣除额是从遗产总额中减除,用来计算「课税遗产净额」,并不是从最后算出的应纳税额直接减掉138万元。遗产税的基本计算概念为「遗产总额-免税额-各项扣除额=课税遗产净额」,之后再依课税遗产净额所落入的级距计算应纳遗产税。
财政部数据显示,死亡日在2026年的案件,每一遗产税案件免税额为1333万元,丧葬费138万元则是另外一项扣除额。举例来说,假设课税遗产净额适用10%税率,138万元丧葬费扣除额,相当于让课税基础减少138万元;若扣除前后未涉及跨级距问题,所对应的税额差约为13.8万元,而不是直接少缴138万元。至于实际可以少缴多少税,仍须视遗产总额、免税额、其他扣除项目,以及最后适用的遗产税级距而定。
2026年遗产税丧葬费扣除额多少?
依财政部公布的2026年度适用金额,死亡日(继承事实发生日)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案件,每一遗产税案件免税额为1333万元;其他扣除额包括配偶553万元、直系血亲卑亲属每人56万元、父母每人138万元,以及丧葬费138万元等。目前遗产税课税级距为:课税遗产净额5621万元以下适用10%税率;超过5621万元至1亿1242万元的部分适用15%;超过1亿1242万元的部分则适用20%。因此,同样是138万元的丧葬费扣除额,最后实际影响多少应纳税额,也会受到整体课税遗产净额与适用级距影响。
丧葬费138万元扣除,需要附发票、收据吗?
依财政部说明,丧葬费扣除额采固定金额计算,一般案件不需要检附丧葬费支出的证明文档。因此,并不是一定要搜集到138万元的殡葬业者发票、塔位费用或其他丧葬支出收据,才能申报138万元扣除额。不过,如果被继承人是经常居住中华民国境外的中华民国国民,或非中华民国国民,规定有所不同,丧葬费只有在中华民国境内发生者才可扣除。因此,家人过世后实际办丧事只花30万元,不代表遗产税申报时丧葬费只能扣30万元。依2026年现行规定,一般案件仍按138万元计算;同样地,即使实际花费超过138万元,也不会因支出增加而提高丧葬费扣除额。
参考数据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得自遗产总额中扣除之丧葬费多少?〉 财政部〈115年度遗产税免税额及各项扣除额金额〉 财政部〈公告115年发生继承或赠与案件适用遗产税、赠与税之免税额、不计入遗产总额之金额、各项扣除额及课税级距金额〉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2条之1、第17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参考,实际遗产税申报与扣除额适用情形,仍应以财政部、各地国税局最新公告及个案认定为准;如有特殊身分、境外财产或其他税务疑义,建议洽询国税局或专业税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