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正文
近日看到媒體報導,台中市警察吳局長和信義分局蕭分局長的女兒涉嫌捲入詐騙案件,而分局長身為母親,在面對外界對於虧欠孩子陪伴長大的真情流露,令人動容。 這則新聞讓許多人關注的是孩子為何走上歧途,而我想到的,卻是另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當一位警察決定扛起主管職務時,是否也意味著,將不得不犧牲身為父母最重要的陪伴? 身為警察主管,肩上背負的是國家、治安與責任;然而,另一端所失去的,卻可能是身為父親或母親最重要的角色──陪伴。 看到蕭分局長身為一位母親真情流露的發言,我心中最大的感觸,不是她身為主管承受了多少壓力,而是那些身為警察子女的孩子。
當爸爸或媽媽決定承擔主管職務的那一刻起,肩上背負的是國家、治安與責任;然而,另一端所失去的,卻可能是身為父親或母親最重要的角色——陪伴。 警察機關長期以來強調「為國為民、犧牲奉獻」。 當長官要求你為轄區治安負起完全責任時,你勢必投入更多時間在勤務、會議、督導與績效上。 然而,當自己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一次又一次因缺乏陪伴而偏離原本的人生軌道時,最後卻只能將孩子交由犯罪學所稱的「正式社會控制」來介入。 那一刻,即使官位再高,也不得不承認,在父親或母親這個角色上,自己是失職、也是挫敗的。 孩子從來不會在乎你做到多大的官,不會記得你主持過多少場治安會報、破獲過多少案件、獲得多少嘉獎。
他們記得的,往往只是成長過程中,那一次又一次因工作而缺席的家長日、畢業典禮、生日,甚至是一句「爸爸今天又不能回家」。 對主管而言,那些陪伴孩子的兒女情長,似乎永遠比不上國家責任、治安績效與對上級交辦工作的使命感。 然而,一個家庭的破碎,往往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制度讓人無法兼顧。 警察機關長年奉行高度的主官責任制,一層壓著一層,責任不斷向下集中,主管幾乎沒有正常的家庭生活。 孩子,也在不知不覺中成了制度下的犧牲者。 許多男性主管之所以能夠全心投入工作,是因為背後有一位願意承擔家庭重擔的妻子。 我曾多次聽過不少長官在閒聊時坦言,自己幾乎不知道孩子是怎麼長大的。
既然缺席了孩子最需要陪伴的歲月,又如何期待成年後還能擁有深厚而親密的親子關係? 我想對所有警察主管說一句話:不要把自己想得那麼不可取代。 真正成熟的組織,不是建立在主管二十四小時待命,而是建立在完善的代理制度與責任分工。 唯有落實代理責任制度,讓主管能安心休假、陪伴家人,才能讓一位爸爸真正像個爸爸、一位媽媽真正像個媽媽。 警察固然是人民的保母,但別忘了,在家裡,也有一個孩子,正等待著屬於他的保母——那就是爸爸,或媽媽。 *作者為自由業、20年警職、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