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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达观点:一场食安风暴,照见的是国家治理的崩坏
#食安治理

陈宏达观点:一场食安风暴,照见的是国家治理的崩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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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这代表什么

代表政府面对食安危机时治理失灵,推诿卸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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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正文

2013年的黑心油事件,台湾社会曾经痛彻心扉。 十三年后,我们原以为制度早已创建,食安防线早已补强;然而,中联油脂事件却告诉国人,一场真正令人恐惧的食安危机,不一定始于工厂,而可能来自政府。 因为,一个知道风险却没有立即启动预警机制的政府,比一瓶有问题的油,更令人不安。 这次事件,真正令人震惊的,不只是苯骈芘超标,也不是单一企业是否违法,而是整个政府面对危机时所展现出的治理能力及态度。 从事件爆发以来,社会听到最多的,不是真相,而是各种互相推诿。

有官员说没有物权,所以没有责任;有官员说油没有进工厂,所以没有义务;有官员说那是原料,不是食品;有官员又说法律未明白规定,因此毋须通报;更扯的是有地方父母官把「食品业者」比喻成「消费者」,认为顾客到超商买到过期方便面,退回就好当然不用通报云云,重砲批评说真话、提供专业意见的人,还贴政治标签,甚至侧翼网军万箭齐发,令人不可思议。 然而,人民真正想知道的是:既然早就有食品业者知道有高度危害健康的风险,为什么竟没有任何一个政府机关可以立即启动食品安全防护机制? 这正是政府治理严重失灵。 有一句阿拉伯谚语:「你若不想做事,一定会找到一个借口;你若想做事,一定会找到一个方法。

」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一个人真正下定决心去完成某件事时,困难和阻碍都不会是理由,最后总能想出解决的办法。 政府治理,不是等法条每一个字都写得清清楚楚才能开始作为;真正成熟的治理,是在第一时间发现食安危险时,即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对于行政机关,法律只是底线,不是天花板。 如果主管机关凡事只推诿法律有没有明文规定,甚至于本来就有规定,却轻率以限缩解释架空法律,完全不关心人民会不会因此受害,那就不是依法行政,而是颟顸官僚的形式主义。 一个现代有为的政府,首应创建的是风险治理(Risk Governance),而不是责任切割(Blame Governance)。

更令人忧心的是,本案暴露出另一项更深层的危机──政府似乎已逐渐失去「主动治理」的能力。 食安事件曝光后,各机关几乎都忙着证明自己没有责任,而不是展现自己做了什么。 不少官员都在卸责解释,却没有领导人第一时间向人民说明:下一步怎么办? 如何避免食安风暴再次发生? 制度不足之处准备如何补救? 真正要做的是危机管理,而不是危机公关。 尤其政府最大的责任,不是在公共场合批评对手,说服人民自己没有错,而是在制度上让人民相信,下次不会再发生。 近几年来,台湾几乎每一次重大食安事件,都可以发现惊人的共同模式:1.事件爆发。 2.信息零碎混淆。 3.中央地方互批卸责。 4.法令解释歧异,官员各说各话。 5.专家意见不一。 6.最后只有修法一途。

7.然后再等待下一次不定时炸弹,如此循环不已。 民众真正关心的,不是政党或哪一个地方政府、哪一个中央部会赢了政治攻防,而是整个政府始终没有创建一套可以迅速辨识风险、即时通报信息、跨部会协调处置、透明公开决策的治理体系。 这次事件中,围绕通报义务、专家会议决策过程及修法方向的诸多争议,也凸显食安制度设计及运作仍有待厘清与强化。 真正有担当的政府,不怕承认制度有漏洞;真正危险的政府,只会一再用法律未明文规定来掩饰治理失能。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食安治理不只是通报问题或食品管理,它考验的是政府是否具有风险意识;是否具有跨部会、跨中央及地方机关协调集成能力;是否愿意信息透明公开;是否真正把人民健康问题置于政治之前。

人民要的其实很卑微,不是官员推卸责任,不是政治口水,不是法律文本游戏,而是一个知道发生食安危险时,愿意第一时间站出来保护人民的政府。 这次食安事件,最大的受害者,未必只是消费者;真正被侵蚀的,是严重打击人民对政府治理能力的信任。 致癌油,可以回收;不良产品,可以下架;企业,可以究责。 但是,一旦人民开始相信,政府面对治理危机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撇清自己责任,而不是如何降低人民食安风险,那么流失的,就不只是信任危机,而将是整个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治理正当性。 历史终将记录这场食安风暴。 它留下的,不应只是几纸政府机关裁罚书、会议纪录,也不应只是一次次政治人物攻防或口水战。

真正应当留下的教训是:食安问题爆发,从来不只是原料问题、制程问题或通报问题,而是政府治理的问题;真正残害人民的毒,不只是致癌毒油,更是荒腔走板、严重失灵的国家治理。 *作者为高检署主任检察官。

数字与意义

2013年

2013年的黑心油事件,台湾社会曾经痛彻心扉。

常见问题(FAQ)

這次事件的核心問題是什麼?

這次事件的核心問題在於政府在發現食品安全風險後未能立即啟動預警機制,暴露出治理能力的嚴重不足。

政府的應對表現如何?

政府各部門互相推諉,缺乏主動治理能力,更關注如何撇清責任而非解決問題。

這次事件對公眾信任的影響是什麼?

這次事件嚴重侵蝕了公眾對政府治理能力的信任,可能影響民主政治的治理正當性。

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需要建立完善的風險治理體系,包括迅速辨識風險、即時通報資訊、跨部門協調處置等機制。

這次事件對食品安全制度的啟示是什麼?

這次事件凸顯食安制度設計和運作仍有待完善,需要加強制度設計和執行力度。

今日小测

中联油脂事件中,真正令人震惊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