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2013年的黑心油事件,台湾社会曾经痛彻心扉。 十三年后,我们原以为制度早已创建,食安防线早已补强;然而,中联油脂事件却告诉国人,一场真正令人恐惧的食安危机,不一定始于工厂,而可能来自政府。 因为,一个知道风险却没有立即启动预警机制的政府,比一瓶有问题的油,更令人不安。 这次事件,真正令人震惊的,不只是苯骈芘超标,也不是单一企业是否违法,而是整个政府面对危机时所展现出的治理能力及态度。 从事件爆发以来,社会听到最多的,不是真相,而是各种互相推诿。
有官员说没有物权,所以没有责任;有官员说油没有进工厂,所以没有义务;有官员说那是原料,不是食品;有官员又说法律未明白规定,因此毋须通报;更扯的是有地方父母官把「食品业者」比喻成「消费者」,认为顾客到超商买到过期方便面,退回就好当然不用通报云云,重砲批评说真话、提供专业意见的人,还贴政治标签,甚至侧翼网军万箭齐发,令人不可思议。 然而,人民真正想知道的是:既然早就有食品业者知道有高度危害健康的风险,为什么竟没有任何一个政府机关可以立即启动食品安全防护机制? 这正是政府治理严重失灵。 有一句阿拉伯谚语:「你若不想做事,一定会找到一个借口;你若想做事,一定会找到一个方法。
」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一个人真正下定决心去完成某件事时,困难和阻碍都不会是理由,最后总能想出解决的办法。 政府治理,不是等法条每一个字都写得清清楚楚才能开始作为;真正成熟的治理,是在第一时间发现食安危险时,即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对于行政机关,法律只是底线,不是天花板。 如果主管机关凡事只推诿法律有没有明文规定,甚至于本来就有规定,却轻率以限缩解释架空法律,完全不关心人民会不会因此受害,那就不是依法行政,而是颟顸官僚的形式主义。 一个现代有为的政府,首应创建的是风险治理(Risk Governance),而不是责任切割(Blame Governance)。
更令人忧心的是,本案暴露出另一项更深层的危机──政府似乎已逐渐失去「主动治理」的能力。 食安事件曝光后,各机关几乎都忙着证明自己没有责任,而不是展现自己做了什么。 不少官员都在卸责解释,却没有领导人第一时间向人民说明:下一步怎么办? 如何避免食安风暴再次发生? 制度不足之处准备如何补救? 真正要做的是危机管理,而不是危机公关。 尤其政府最大的责任,不是在公共场合批评对手,说服人民自己没有错,而是在制度上让人民相信,下次不会再发生。 近几年来,台湾几乎每一次重大食安事件,都可以发现惊人的共同模式:1.事件爆发。 2.信息零碎混淆。 3.中央地方互批卸责。 4.法令解释歧异,官员各说各话。 5.专家意见不一。 6.最后只有修法一途。
7.然后再等待下一次不定时炸弹,如此循环不已。 民众真正关心的,不是政党或哪一个地方政府、哪一个中央部会赢了政治攻防,而是整个政府始终没有创建一套可以迅速辨识风险、即时通报信息、跨部会协调处置、透明公开决策的治理体系。 这次事件中,围绕通报义务、专家会议决策过程及修法方向的诸多争议,也凸显食安制度设计及运作仍有待厘清与强化。 真正有担当的政府,不怕承认制度有漏洞;真正危险的政府,只会一再用法律未明文规定来掩饰治理失能。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食安治理不只是通报问题或食品管理,它考验的是政府是否具有风险意识;是否具有跨部会、跨中央及地方机关协调集成能力;是否愿意信息透明公开;是否真正把人民健康问题置于政治之前。
人民要的其实很卑微,不是官员推卸责任,不是政治口水,不是法律文本游戏,而是一个知道发生食安危险时,愿意第一时间站出来保护人民的政府。 这次食安事件,最大的受害者,未必只是消费者;真正被侵蚀的,是严重打击人民对政府治理能力的信任。 致癌油,可以回收;不良产品,可以下架;企业,可以究责。 但是,一旦人民开始相信,政府面对治理危机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撇清自己责任,而不是如何降低人民食安风险,那么流失的,就不只是信任危机,而将是整个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治理正当性。 历史终将记录这场食安风暴。 它留下的,不应只是几纸政府机关裁罚书、会议纪录,也不应只是一次次政治人物攻防或口水战。
真正应当留下的教训是:食安问题爆发,从来不只是原料问题、制程问题或通报问题,而是政府治理的问题;真正残害人民的毒,不只是致癌毒油,更是荒腔走板、严重失灵的国家治理。 *作者为高检署主任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