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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讽刺视频《油不得你》以AI合成总统赖清德声音,刑事局接获检举后派员前往制作人韦淳祐住处查证,引发「查水表」争议。 民众党主席黄国昌在直播中质疑,警方若未出示通知书或拘票,没有权力强制将人带回制作笔录,更痛批相关作法「匪夷所思」,要求刑事局说明执法依据。 黄国昌也将此事与中联油脂问题油品风波相提并论,批评警方调查政治讽刺视频的速度,远快于追查问题油品。 他质疑,视频发布后不久,警方就在假日前往制作人住处,但面对食安事件却未展现相同效率,批评司法机关办案标准不一。 警方登门就一定要配合吗? 黄国昌在直播中询问幕僚,如果刑事局人员登门要求前往制作笔录,是否必须配合? 幕僚回应:「我吓都吓死了。 他说要带我去做笔录,我一定得去吧?
我可以拒绝吗? 」黄国昌随即表示,警方不能仅以上门告知的方式,强制民众跟随离开。 黄国昌援引《刑事诉讼法》说明,若要传唤被告,检察官应核发载明姓名、案由、时间及地点的传票;司法警察为调查犯罪嫌疑及搜集证据,也应依第71条之1使用通知书通知到场。 经合法通知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警方才能报请检察官核发拘票。 没有拘票能把人带走吗? 黄国昌批进程有问题 黄国昌强调,不论当事人身分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警方若未持有拘票,原则上不能以强制力限制人身自由。 他喊话,若遇到警方登门要求带回制作笔录,当事人可要求对方先提出通知书,并确认案由、到场时间及地点。
对于网友担心拒绝配合会不会构成妨害公务,黄国昌主张,若警方未经正当法律进程施加强制力,当事人消极拒绝配合,不会因此构成妨害公务。 他并质疑:「这是在搞秘密警察吗? 是在搞盖世太保吗? 台湾还是集权国家吗? 」不过,个案是否涉及违法,仍须依警方当时执法方式及具体证据认定。 刑事局为何展开调查? 刑事局先前回应,警方是接获民众检举,指称《油不得你》疑似利用AI深度伪造技术合成赖清德声音,可能让一般民众误认为总统本人发言,因此依法受理并派员查证,目的在于厘清事实、保全证据及了解视频制作过程。 刑事局表示,警方仅提醒视频可能造成民众误认或持续扩散,建议制作人自行评估是否调整或下架,并未强迫要求下架,也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表达意见的权利。
黄国昌则不接受此番说法,认为警方已经登门,再提出下架建议,本身就可能对创作者形成压力。 「公诉罪」等于非告诉乃论吗? 民进党立委陈培瑜针对事件表示,伪造文书是公诉罪,也就是非告诉乃论。 黄国昌则批评,这项说法混淆了不同的刑事诉讼概念,直言若是修过刑事诉讼法的学生写出这种内容,「直接打零分」。 黄国昌解释,「公诉」相对于「自诉」,区别在于刑事审判进程由检察官还是被害人启动;「告诉乃论」与「非告诉乃论」,则是区分案件是否必须经被害人提出告诉才能追诉。 他强调:「公诉罪不等于非告诉乃论。 」至于《油不得你》是否构成伪造文书,仍须查看视频内容、合成方式及是否足以使人误认等要件。 同类AI内容都会查吗?
黄国昌表示,若警方认为以AI变造政治人物声音或影像可能涉及犯罪,就应以一致标准处理所有案件。 他举例,有社群粉专长期变造他人照片、丑化政治人物,却未见检警展开调查;相关当事人已前往刑事局报案,后续正可检验警方是否采取相同办案标准。 黄国昌最后质疑,自己过去针对媒体影射他收受境外敌对势力资金一事报案,历经半年仍未见明显进展,如今涉及总统AI合成声音的视频却迅速获得处理。 他说:「台湾到底是法治国家,还是一个警察国家、独裁国家? 我们大家就来检验。 」并要求刑事局公开说明侦办依据与进程。 更多风传媒独家内幕: ‧ 「莱尔校长」小编制作反毒油视频遭查水表? 林楚茵批:盗用声音非言论自由 ‧ 致癌油调查报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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