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新北市卫生局于昨(21)日晚间接获连净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报,其生产之连净苦茶油疑似检出苯并芘浓度达2.9 μg/kg(标准值为2.0 μg/kg)。 业者在通报时已主动通知下游通路商,针对相关产品进行预防性下架与回收作业。 今(22)日,卫生局会同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前往现场进行稽查。 经查,该批量苦茶油共生产5,024罐(1,932公升),其中「有机苦茶油250 mL(批号:26V224XW01)」于棉花田生机园地贩售,「统一生机初榨苦茶油250 mL(批号:26S624XW01)」于统一生机健康有机超市贩售,合计售出939罐(234.75公升)。 其余尚未贩售之产品均已封存,不得出货。
卫生局呼吁消费者,若曾购买上述批号之产品,请立即停止食用。 相关退换货事宜可致电连净公司客服专线:02-29172068,或至连净商城官方网站(https://mall.aconpure.com/? srsltid=AfmBOori-IGEyVsLCq7JI0_MTJDy_68bG9fI1tdiDKNPr9yFasKQeFD4)查找。 现场另抽取5件苦茶油样品,由食药署携回进行检验,后续将依检验结果依法处置。 为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局已勒令业者即日起全面停止苦茶油之生产与贩售作业。 未来须依「降低食品中多环芳香烃化合物含量之作业指引」提出改善报告与佐证数据,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作业。
卫生局再次提醒,食品业者于发现产品有安全疑虑时,应主动通报并运行预防性下架,以消费者健康为首要考量。 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7条规定,食品业者应落实自主管理,若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应立即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并办理回收及通报辖区主管机关。 若经卫生机关查获业者未依规定主动通报或运行相关措施,将依同法第47条处以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