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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致文观点:当企业既当球员又当裁判─食安检验必须中央化
#食安改革

郑致文观点:当企业既当球员又当裁判─食安检验必须中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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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这代表什么

大型油品公司长期未被官方直接抽验,暴露出食安监管地方化导致的责任分散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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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正文

一桶食用油从台中的工厂出货,可能送往台北的餐厅、桃园的食品工厂、高雄的团膳公司,最后进入全台家庭的厨房。 油品早已全国流通,风险不会停在县市边界;监管责任却因工厂设在哪里,被切割给不同地方政府。 这正是台湾食安制度最大的矛盾:商品全国化,监管却地方化。 中联油脂事件发生后,有民意代表质疑,台中市政府上一次实际抽取该公司油品送验,距事件爆发接近八百天。 市府则表示,期间曾多次进厂稽查,也查阅业者的生产纪录及自主检验报告。 问题是,「稽查」不等于「抽验」。 政府查看工厂环境、文档及企业自行提出的报告,与政府人员直接从原料槽、制程槽或成品槽采样送验,是完全不同的管理行为。

人民真正想问的不是哪个单位依法可以少做一点,而是:为什么一家产品流通全台的大型油品公司,可以长时间没有接受政府直接抽样? 自主检验最大的漏洞,是样品由谁决定 管理学有一句基本原则:Garbage in, garbage out。 输入不可信,输出就不可能可信。 第三方实验室只能证明,送到实验室的那一瓶油是否合格;它不能证明这瓶油真正代表整座油槽、整批产品或全年出货。 如果样品由企业自己挑选、送验时间由企业决定、政府只查看最后的合格报告,就像让学生自己出题、自己挑最简单的题目,再把答案交给老师打分数。 检验的内核不只是「谁负责验」,更包括:谁决定抽哪一批? 谁到现场采样? 从油槽哪个位置抽取? 样品如何封存、运送与交接?

第一次不合格结果是否完整保留? 企业可以做自主检验,但不能既当球员,又当裁判。 地方不作为,是制度诱发的结果 大型油品公司的产品流向全台,监管成本却主要由工厂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负担。 地方政府要承担人力、检验费、企业压力及政治风险;一旦监管失败,损失却由全台消费者共同承受。 换句话说:抽验成本由一个县市负担,失败成本却由全台湾承担。 地方可以说检验项目由中央规划;中央可以说第一线稽查是地方权责;企业则可以说自己已完成法定自主检验。 最后,中央有政策、地方有纪录、企业有报告,却可能没有人真正从油槽抽出一瓶未知样品送验。 这不是单一公务员是否勤劳的问题,而是责任分散后必然出现的治理漏洞。

欧美日都有企业自主,政府却没有退出 欧盟、美国、日本都要求食品企业创建HACCP、危害分析、原料管理、追溯追踪、自主检验及召回制度。 但企业自主从来不代表政府放弃官方抽验。 欧盟要求主管机关依风险进行官方控制、采样与实验室分析;美国FDA可以直接抽取原料、制程中产品、成品及环境样本;日本也由政府创建监视计划,运行国内及进口食品抽验。 三者的行政分工不尽相同,但原则一致:企业负责日常控制,政府负责独立验证。 台湾不能只学到「企业自主」四个字,却忽略背后必须有政府抽样、实验室认证、专业人员及法律责任。 大型油品源头抽验应收回中央 台湾国土小,大型油品却是全国性供应链。 中央政府应成立专责油脂稽查单位,统一管理大型油品工厂的源头抽验。

中央应掌握业者名单、原料来源、油槽数据、生产批量及产品流向,依企业规模、历史违规与原料风险安排无预警抽验。 采样范围应包括原料槽、制程槽、成品槽及市售产品;每份样品分为检验样、复验样与封存样,并完整记录封条、运送及交接过程。 地方政府仍可管理餐厅、市场及小型食品业者,但大型油品工厂的源头查验,必须由中央负起最终责任。 检验人员须持证,企业实验室须认证 目前企业内部检验人员,未必须取得统一的食安检验证照;内部实验室也不一定全面接受与第三方实验室相同的外部认证。 这个漏洞必须补上。 政府应创建「食品检验专业人员」国家证照。 大型油品及高风险食品业者的采样、仪器操作、数据判读与报告签发,必须由持证人员负责。

证照内容应涵盖食品化学、仪器分析、污染物、采样技术、品质管理、数据完整性、食品法规及职业伦理,并定期接受训练、能力测试及换证。 大型企业内部实验室,也应强制取得ISO/IEC 17025、TFDA或TAF相当认证。 仪器须定期校正,方法须经确认,并保存原始图谱、标准曲线、第一次结果、复验纪录及修改轨迹。 企业不能只留下一张漂亮的合格报告。 造假者必须坐牢,吹哨者必须受到保护 食安造假不能只罚公司,因为公司不会坐牢,真正下令的是人。 替换样品、伪造批号、删除原始数据、隐匿第一次不合格结果或指示下属修改报告,都应追究公司负责人、主管、实验室人员及直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情节重大者,应撤销证照,并禁止其再担任食品业或实验室主管。

同时,《食安法》必须创建吹哨者制度。 企业内最早发现问题的,通常是检验员、生产人员、采购或仓储主管。 政府应允许匿名通报,禁止解雇、调职、减薪或诉讼报复,并提供身分保护、法律协助及检举奖金。 没有吹哨者,政府永远只能看到企业愿意提供的数据。 食安责任不能再被切碎 台湾必须完整修正《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央统一管理大型油品源头抽验;企业检验人员取得国家证照;企业实验室强制认证;原始数据完整保存;造假追究个人刑责;创建具奖励与保护的吹哨者制度。 否则,每次食安事件发生后,仍会看到相同剧本:企业说已经自主检验,地方说依中央规定办理,中央说第一线权责属于地方。 所有人都有理由,却没有人对人民吃下去的那一口油负完整责任。

当一桶油可以流通全台,它的安全,就必须由中央政府承担全国一致、不可转嫁的最终责任。 *作者为中华民国应用管理协会理事长、南澳大学企管博士

常见问题(FAQ)

台灣食品安全制度最大的矛盾是什麼?

最大的矛盾在於商品全國流通,但監管地方化,導致責任分散。

企業自主檢驗的最大漏洞是什麼?

最大的漏洞在於樣品的選擇和送驗時間由企業決定,政府只查看最後的合格報告。

歐美日食品安全監管的原則是什麼?

原則是企業負責日常管理,政府負責獨立驗證。

台灣應如何改善食品安全監管?

台灣應建立中央政府統一管理大型油品工廠源頭抽驗的制度。

食品安全造假應如何處罰?

應追究公司負責人、主管、實驗室人員及直接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情節重大者應撤銷證照。

今日小测

根据文章,中联油脂事件爆发前,台中市政府有多久未对该油品公司进行抽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