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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后房子楼层变高、户数变多,为什么不能一坪换一坪?专家曝5大关键原因:难怪一堆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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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后房子楼层变高、户数变多,为什么不能一坪换一坪?专家曝5大关键原因:难怪一堆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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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这代表什么

都更后公设比可能高达44%,让分回实坪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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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正文

我们来看看都更案可以盖多少面积的房子,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 我会针对每一个因素逐项解释,让大家有清楚的概念。 以下为都更可「分配房屋产权登记面积的计算方式」: 持有之土地面积×法定容积×(1+奖励容积)×(1+免计容积系数)×分配比例 一、土地面积: 每宗土地进行都更开发的条件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更的分配条件自然也不同。 有可能隔壁都更案原先是一、二层楼的透天厝,土地持有面积较其他四、五层的公寓多,所以透天厝分回的条件比公寓好。 大多数都更重建的房子都是屋龄30年以上的公寓。 按照当时法令盖房子,住宅区土地200坪,一个层楼最多可以盖60坪面积的房子。 六十坪的房子对分一半,刚好是一层两户30坪的家户。

同样是每户30坪的房子,盖的楼层数不同,每户土地面积持有的差别——如果盖五层楼,也就是100坪土地会由十户分,每户持有土地十坪;如果盖四层楼,也就是100坪土地由8户分,每户持有土地12.5坪;如果盖三层楼,也就是100坪的土地,由六户分,每户持有土地16.7坪。 以此类推,若是只盖一层或二层楼,土地持有的面积会更高。 实际面积得看权状怎么登记,上述粗算概念为求方便理解。 在其他条件一样的状况下,土地面积较大,当然可以盖出坪数较多的房子。 二、法定容积: 都市区域的土地都有不同土地使用项目的规范。 例如有商业区、住宅区、公共设施、道路用地等,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开发强度,也就是「法定容积」。

法定容积愈高,可以盖愈多楼地板面积,土地开发强度愈强。 例如台北市的第三种住宅区法定容积为百分之二百二十五,意为一坪土地允许盖出2.25坪的建物。 而第四种住宅区容积率 19为百分之三百,一坪土地可盖出3坪的建物。 为什么同样是住宅区,但允许的开发强度不同呢? 因为不同的区域能提供的公共服务强度有所不同。 诸如学校、警力、消防等公共资源是否足以负荷该地区的人口量。 愈高的容积率对应愈高的公共成本,所以容积率是公共财。 1990年代台北市以容积率为开发依据之前,建筑物可以盖几层楼高是以建管规定,用基地前的道路宽度来计算建筑物可以兴建的建筑高度。 因此,有些住户对于建筑物兴建的概念停留在30年前容积管制实施之前。

现在每块土地是哪一种分区、容积率有多少,都可以清楚明白地查找到。 三、「1+奖励容积」: 都更危老的案件,审查过程就算住户们全数同意,也需要多花半年时间。 为何大家愿意多花这些时间成本呢? 答案就是为了额外的「容积奖励」,获得更高的开发权、可以盖出更多楼地板面积。 公式中的「1」,代表原有的法定容积。 民国110年修法前,容积奖励为平均法定容积1.3倍(130%)。 修法后容积奖励可通过基地条件检讨,明确掌握申请什么项目而获得多少额度的奖励。 例如以绿建筑项目申请容积奖励,钻石级可获得百分之十、黄金级为百分之八、银级为百分之六、铜级为百分之四。 政府对提供容积奖励的诱因,希望能有公益性质的特定重建开发行为。

全国一致性适用的容积奖励项目有「时程(鼓励社区尽速完成集成)、提供社会福利或其他公益设施、协助取得及开辟公共设施用地、无障碍环境设计、绿建筑等」。 地方政府针对都市发展特性,能自订容积奖励办法,如台北市有「雨水流出抑制设施奖励、协助邻地整修人行道或骑楼、提供充电停车位、设置人行步道等项目」。 四、「1+免计容积系数」: 随着建筑法令逐年更新,新建筑物中要求愈来愈多公共设施,例如旧公寓只有一座楼梯,新大楼则要求至少设置两座楼梯及排烟室,以因应火灾发生时的逃生空间。 地主认为盖那么多法令规定的必要设备,感觉开发权受损。 政府为了让大家的安全和开发权益同时受到保障,这些空间便设为免计容积项目。

虽然这些项目(梯厅、机电设备、紧急升降梯、排烟室、防空避难设施等)不计算入容积内,但有面积比例的上限,避免过度灌水。 免计系数愈高,公设比也愈高,两者为正相关。 而系数数值的多寡,取决于开发基地面积的规模和建筑设计等因素。 免计容积的建筑系数也称为建物产权登记面积系数、销坪系数等名称,用白话说就是公共设施的比例(俗称「公设比」),诸如电梯、楼梯、公共走道、管委会空间、梯间、停车场等公设空间。 数值从0.55倍到0.7、0.8倍都有。 系数代表着公共设施的比重,系数愈大,公设比愈高。 以数值0.7来说,权状面积1.7坪中,有一坪为实坪(专有面积),0.7坪为虚坪(公共设施面积);公设比为41%。

五、分配比例: 究竟住户和开发业者分回的比例是6:4,还是5:5、52:48? 这问题的答案在于都更重建的成本(共同负担)有多少。 不同基地规模大小的兴建开发,就算用相同等级的工料,所耗费的单价也不同。 以便利超商的矿泉水为例,小瓶矿泉水的单价通常比大瓶的贵。 工程单价也是如此,具备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才高。 既然分配比例的多寡取决于都更重建成本多少,但重建成本是「钱」,而住户分回的是「房子」。 「钱」与「房子」之间要互相转换,就必须加入「房价」的关键因素。 房价较高的地区需要折抵的房子坪数愈少(折价抵付),住户分回的坪数相对比较多。 假设都更成本所需五亿元,房价一坪平均100万,则需以五百坪的房子拿来折价抵付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分配比例所分配的是建物面积比例? 还是价值比例? 举例来说,若用面积比例计算,分回面积计算后是30坪,但是分到四楼的30坪和八楼的,两者价值不同。 住户如果想从四楼换到八楼,如何进行? 差额的计算方式为何? 如果是以权利变换的方式进行都更,则可详阅选配原则等数据。 若是以协议合建的方式,则以合建契约书内容为准,或者和实施者沟通协议。 由此可见,都更后的新大楼因容积奖励和免计系数的公设面积,楼地板面积一定比旧房子来得多。 但因折价抵付后,住户分回的面积不一定比原先的大。 从「土地面积、法定容积、奖励容积、免计容积系数、分配比例」这些要素,便能略算出可分回多少面积。

但将每个要素逐一查看会发现「土地面积不会变多、法定容积基本上不会变、奖励容积和免计容积八九不离十」,最后只有分配比例是有机会突破的地方。 而分配比例的关键,在于都更后的新大楼需折价抵付多少面积来支付都更重建的成本;折价抵付的关键要素则在于房价。 简单来说,分回面积多寡的关键在于房价多少。 但为何隔壁都更案的条件比自己的好呢? 这题的解答一样是回到各个要素来看。 若更新前与隔壁邻居房子面积一样是30坪,邻居持有的土地面积较多,分回的新房子自然坪数较多。 但也可能隔壁的都更案虽然只隔一条巷子,但土地使用分区不同,法定容积也不同。

或者因开发规模较大,能申请到的奖励容积较多、免计系数较低、建筑成本较低(例如地下停车位若因基地限制,仅能兴建单价较高的机械式停车位)。 有时单纯只是因工料上涨,成本增加,要折抵的成本多了,分回的房子坪数就少了。 都更先生小叮咛 都更分回比例的内核关键是「折价抵付」,而「折价抵付」的关键又在于对未来房价的估价。 至于都更成本则是「共同负担」,其中最大宗的项目为工程费用,占比约为三分之二。 而工程单价又因基地规模、建材等级、构造和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好比两瓶相同品牌的矿泉水,小瓶每毫升的单价通常比大瓶来得贵! 「免计容积系数」与「公设比」的换算关系为:1减[1÷(1+免计容积系数)]=公设比。

例如:免计容积系数为0.5,公设比为百分之33。 免计容积系数为0.8,公设比为百分之四十四。 冷知识:土地的单位是什么呢? 是

常见问题(FAQ)

都更為什麼不能一坪換一坪?

因土地持分、法定容積、獎勵、免計容積與分配比例影響,且需以坪數折抵重建成本。

公設比和免計容積係數有什麼關係?

若免計係數為0.8,公設比約44%,計算式為:1-[1÷(1+係數)]。

都更的分配面積由誰決定?

由住戶與實施者協議決定,依據權利變換或合建契約內容進行分配。

今日小测

免计容积系数0.8时,公设比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