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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楊堯茹 海牙6日电)香港民主运动人士黄之锋再遭判刑10年,对中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运行董事裴伦德今天表示,黄之锋没有做错事,仅是维护了「中英联合声明」对香港的承诺,却因莫须有的罪行被两度判刑。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早前认罪,5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处入狱10年。2024年11月19日,黄之锋因为香港立法会初选案,已被法院判囚4年8个月,一直在服刑中。
IPAC创办人之一、运行董事裴伦德(Luke de Pulford)今天于IPAC年度峰会指出,黄之锋并没有做错任何事,仅是维护了「中英联合声明」对香港的承诺,但却因莫须有的罪行被两度判刑,要到40岁才能出狱。
裴伦德说,黄之锋所做的事,通常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是值得庆祝的事。
在荷兰海牙国会大楼举办的IPAC年度峰会进入第2天,此届年会有来自30国的52名议员出席。(编辑:謝佳珍)11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