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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郝雪卿 台中3日电)美光桃园工会今天偕同多名美光台中厂工会员工前往中科管理局陈情,要求说明10月22日的台中工会劳资争议调解为何撤案,损害劳工权益;中科管理局说,依法处理劳资争议调解案。
美光关系企业工会理事长林哲瑞、美光桃园工会秘书长魏豫绫、桃园市产业总工会秘书姚光祖等人,下午偕同多名美光台中厂工会员工到中科管理局前陈情,由中科管理局环安组副组长何国裕代表接下陈情书。
魏豫绫等人表示,美光台中工会与公司的协商,让人非常质疑中科管理局的作法,因此美光关系企业工会、桃市产总今天召开记者会,要问清楚10月22日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申请的劳资争议调解,为何可以在工会没有经过会员代表大会确认下直接撤案,质疑中科管理局作为主管机关现场是否有确认状况、是否有依法办理。
魏豫绫指出,希望中科管理局针对10月21日签订什么协约以及10月22日是依据什么理由撤回调解,向社会大众说明。遗憾的是中科派代表出来接受陈情书之后就直接离开,并未得到中科回应。
中科管理局对此表示,依据「劳资争议处理法」处理有关美光公司与美光台中工会申请的劳资争议调解案,秉持公正、中立立场召开调解会议,后经劳资双方达成一般性协议后当事人主动申请撤销,中科管理局尊重劳资双方的决定。
中科管理局表示,美光台中工会于8月5日及10月12日理监事及会员代表会议纪录中,已针对与公司的谈判及争议行为计划相关事项,授权理事会及相关代表决定及运行。且该工会组织章程也规定,理事会的职权包含「推派与解任代表参加与事业机构协商事宜」,劳资双方于10月21日达成劳资协议,于法有据,中科管理局尊重双方协议。(编辑:張雅淨)115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