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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今(3)日公布邊境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不合格名單,共有4項不合格,其中有1批由輸入業者「佳恩貿易有限公司」報驗的印尼蝦餅,檢出甜味劑糖精每公斤0.01克及環己基(代)礦醯胺酸每公斤0.18克,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案內產品非表列准用的食品範圍,這批印尼的蝦餅必須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劉芳銘表示,統計近半年,從115年4月26日至115年10月26日止,受理印尼的穀物調製食品,報驗618批,檢驗不合格12批,不合格率1.9%,檢驗不合格原因為甜味劑糖精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不合格。
食藥署已經從115年10月20日起至115年12月2日止,在邊境針對印尼的穀物調製食品採逐批查驗,抽驗比例為100%。 劉芳銘說,此次邊境查獲不合格產品還包括:中國大陸出口的「飯勺(SPOON)」檢出容器具-溶出試驗不符規定、中國大陸出口「筷子」檢出容器具-溶出試驗不符規定,以及泰國出口「芒果捲片(MANGO SHEET)」檢出漂白劑含量不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