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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四重困局解析俄烏戰爭 10月27日凌晨,俄羅斯與烏克蘭在赫爾松州奧萊什基(Oleshky)暫時停止交火。 這座由俄軍控制的城鎮,戰前約有2萬4千名居民,歷經戰火、洪水與交通阻斷,留下來的居民長期缺乏糧食、藥物與安全撤離途徑。 雙方在美方協調下同意暫停局部軍事行動,為運送物資及居民撤離創造條件。 原訂29日啟動的停火提前兩天生效,美方並宣布擴大赫爾松州的人道通行範圍。 但截至28日,停火僅獲初步維持,物資運送與撤離成果仍待確認;其他戰區則持續交火(Peleschuk & Kobernyk, 2026;Psaledakis & Chiacu, 2026;Morton, 2026)。 一座城能停火,整場戰爭為何停不下來?
俄烏既能為人道任務協調時間與行動,為何始終難以達成長期停戰? 10月下旬,美、俄、烏準備於11月恢復技術層級會談,但領土、安全保障及談判順序仍有重大分歧(Shalal & Harmash, 2026)。 要理解這個落差,可以從四重困局切入:軍事控制與法定主權的糾結、國內政治承諾的束縛、未來安全保障的可信度,以及政治共識形成後能否跨機構履行的制度問題。 第一重:地圖上的戰線,究竟代表什麼? 打開戰爭地圖,可以看見前線移動,卻看不見談判的全部難題。 俄羅斯將占領區與領土要求列入戰爭目標;烏克蘭則擔心軍事占領被轉化為國家邊界,並承受再次遭到進攻的風險。 「停在哪裡」因此同時涉及誰控制土地、誰擁有主權,以及誰能保障未來安全。
三件事糾纏在一起,任何戰場安排都可能被解讀為永久性的政治讓步。 停火線可以是暫時措施,領土主權則有國際法規範;安全保障又涉及部隊部署、監測及違約處置。 聯合國大會2022年通過決議,重申烏克蘭的主權與領土完整,要求俄羅斯撤軍(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2022)。 暫時依現有戰線停火,並不等於承認占領形成的新國界。 若能區分軍事控制、法律權利與安全安排,便可能在不預先處分主權的情況下,尋找降低傷亡的實際措施。 第二重:「不能退」背後的國內政治 外交談判也受到國內政治限制。
烏克蘭民眾關心家園重建、被占領地區居民的權利,以及停火後能否免於再次入侵;俄羅斯領導層則須向國內說明長年軍事投入所追求的目標。 兩者在侵略責任與自衛權上的法律地位有根本差異,但政策改變都會牽動國內政治承諾。 Putnam(1988)的雙層賽局指出,外交協議同時面臨國際談判與國內政治的檢驗。 談判代表即使找到折衷方案,仍須向議會、軍方及受影響民眾交代。 戰爭持續愈久,公開宣示與過去犧牲所形成的政治成本,便愈可能壓縮調整空間。 例如,烏克蘭若考慮暫按現有戰線停火,就必須向流離失所的民眾說明,這是否影響日後返鄉及財產權利;俄羅斯若調整領土要求,也須處理公開宣示與新方案之間的落差。
這些政治壓力的法律與道德性質不同,卻都說明談判條款必須面對國內社會的檢驗。 因此,交換戰俘、維護電力設施或局部停止射擊,都應有獨立的人道價值。 這些措施可以減少眼前傷害,無須被包裝成任何一方的全面勝利;讓小範圍成果得到履行,也有助於保存後續談判的可能。 第三重:停火可以簽字,明天的安全由誰保證? 即使明天同意停火,後天的安全仍是難題。 烏克蘭擔心休戰讓俄軍取得整補時間,俄羅斯則持續提出領土與歐洲安全要求。 雙方對未來風險的預期不同,使目前看似可接受的方案也可能遭到否決。 Fearon(1995)指出,即使戰爭代價高昂,無法信任對方未來履約仍可能阻礙協議。 明斯克和平進程曾訂定停火與政治安排,最終未能阻止衝突擴大。
D’Anieri(2023)指出,其中的困難包括交戰雙方及第三方保障者能否作出可信承諾。 這段經驗使今天的安全保障要求具有更深的歷史背景。 澤倫斯基10月23日提出,未來協議應包含強而有力的安全保障,以及支持烏克蘭軍隊十年的經費安排。 這是烏方的談判要求,尚非他國已核定的義務。 歐盟理事會10月26日通過約49億歐元的歐洲和平機制決定,主要用於補償會員國先前軍援,另有軍事訓練經費。 既有支援與未來十年保障,在法律授權、財政及時間上仍是不同的承諾(Shalal & Harmash, 2026;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26)。 誰監督軍事行動? 誰認定違約? 保障國政權輪替後,承諾是否仍有效?
這些安排未獲釐清,停火後的第一次危機便可能再次引發軍事衝突。 第四重:一座城可以協調,整場和平卻需要更多人接手 奧萊什基停火能夠啟動,與任務範圍明確有關:指定區域與時間,協調排雷、人道車隊及居民撤離。 但停止射擊只是第一步。 道路是否安全、居民能否自主選擇去向、援助由誰接收,以及違約時由誰處理,都仍須確認(Morton, 2026)。 《金融時報》10月27日報導,停火預計持續至11月1日,撤離路線尚有爭議;烏方擔憂居民可能被引導至俄羅斯或俄方控制的克里米亞(Financial Times, 2026)。 局部協議已經生效,其人道成果仍須等待具體驗證。 10月27日,芬蘭總統史塔布與挪威總理斯托爾致電普丁,討論恢復談判。
兩國官方特別說明,他們代表各自國家,並非整個歐洲(Office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Finland, 2026)。 這段聲明說明了外交參與與正式授權的差別:一位領導人可以提出政治主張,卻不能替其他政府、議會或軍事機構作出長期承諾。 這是權限分散的例子,並非俄烏和談因此受阻的直接證據。 全面停戰目前首先卡在政治與安全條件尚未取得共識。 俄烏對領土及未來防衛安排仍有實質分歧,即使協調程序再完善,也不能代替雙方作出政治選擇。 另一道難題才是:倘若各方日後談出可接受的條款,哪些機構有權批准、提供資源並監督執行? 局部停火與全面和平需要的承諾層級並不相同。
前線停火命令可由交戰雙方各自下達;若要由第三方獨立查證違規,還須談妥觀察人員的進入、資訊取得與安全責任。 倘若協議涉及第三國長期提供軍事支援及經費,各國又須依自身法律與預算程序授權。 即使談判代表先行同意,下一個機構也未必已具備執行條件。 若違約發生,誰認定事實、誰決定處置、誰承擔後果,同樣需要預先約定。 因此,政治條件談不攏與制度安排接不上,是兩種不同障礙。 前者涉及戰爭目標與可信承諾,後者則決定已經取得的共識能否持續落實。 奧萊什基所提供的,是觀察局部協調的機會,還不足以證明全面和平的障礙主要來自制度接續。
聯合國人權監測團指出,2026年9月烏克蘭至少328名平民死亡、2,105人受傷,合計傷亡人數比前一年同月增加85%(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Monitoring Mission in Ukraine, 2026)。 檢驗奧萊什基停火,最重要的仍是物資能否送達、居民能否安全撤離,以及發生爭議時是否有人負責處理。 協議文字與一個家庭平安通過檢查站之間,還有許多具體工作。 奧萊什基留下了一項有限而重要的事實:敵對雙方可以為平民生存暫停局部軍事行動,但整體戰爭仍受領土、國內政治與安全承諾的分歧制約。 當既有戰爭目標被視為唯一可接受的結果,局部協商也容易承受超出自身任務的政治壓力。
讓人道安排保有獨立價值,至少能使部分迫切需求先獲處理,也讓協議履行情況接受檢驗。 俄烏和平仍須面對主權、侵略責任與未來安全保障。 即使政治上終於出現共識,還要有相應的政府授權、監督機制與履約資源,才能讓協議度過下一次危機。 四重困局所揭示的問題,既是各方能否重新檢視政治目標與政策手段,也是當一項共同決定形成時,下一個負責機構能否真正接手。 *作者為公共價值與創新生態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