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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彎了,方向燈就一定要跟著打嗎? 一名網友分享,家人曾目擊民眾行經沒有岔路的彎道,因未打方向燈遭警方開單,引發討論。 有人擔心,若順著路彎也算違規,走山路豈不是得一路打燈;也有人認為,應先確認車輛究竟是自然彎行,還是真的轉彎、變換車道。 過去一名李姓騎士行經新北市三重區右轉引道,因未使用方向燈遭罰1200元,提起行政訴訟後,法院認定他只是沿著原本道路線型前進,最終撤銷裁罰。 不過,這不代表所有彎道或右轉引道都能免打方向燈,關鍵仍在道路配置與實際行車軌跡。 順著彎道行駛需要打方向燈嗎? 單一無分岔、未變換車道是重點 判斷是否需要打方向燈,不能只看車頭有沒有隨著道路轉動。
交通部2024年12月13日函釋指出,車輛行駛於畫有右轉箭頭的單一車道,若該車道沒有分岔,車輛也未變換車道,只是依道路線型彎行,無須顯示方向燈。 因此,地上畫有轉彎箭頭,並非判斷是否需要打燈的唯一依據。 仍須確認車輛是否轉入其他道路、變換車道,或有其他依法應顯示方向燈的行為。 順著彎道騎也要打方向燈? 騎士挨罰1200元獲撤銷,關鍵看「有沒有真的轉向」 日前,家住桃園的李姓男子騎機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集賢路、三信路口附近的右轉引道,因未打方向燈遭後方車輛錄影檢舉,之後被裁罰1200元。 李男不服,認為自己沿著原本道路前進,沒有變換車道,也沒有駛離原路線,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檢視道路配置與採證影像後,認定李男始終沿同一條右彎道路行駛,行車軌跡是順應道路線型,與偏離原行進方向的轉向行為不同,因而撤銷裁罰。 法官也以彎道密集的北宜公路說明,若只要道路彎曲就必須打燈,駕駛豈不是每遇一個彎道,都得重新顯示方向燈。 這項判斷仍以個案道路條件與影像證據為基礎,不能推論所有右轉引道都適用相同結果。 方向燈哪些時候要打? 5種常見行車情況要分清楚 1、路口左轉、右轉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準備在交岔路口左、右轉時,應於距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並依規定進入相應車道後轉彎。 2、變換車道 變換車道前,應先顯示欲變換方向的方向燈,並持續至變換車道完成。 這項規定不能直接寫成「變換車道前一律提前30公尺」。
打燈後,仍須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3、車輛起駛 車輛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注意前後左右的車輛、行人與障礙物,並讓行進中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4、靠邊停車、駛入停車空間 準備靠邊或進入停車空間時,若涉及轉向、變換車道,應依實際動向提前顯示方向燈,不能突然偏移。 5、超越同一車道前車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超越同一車道前車時,應先顯示左方向燈;超越並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回原行路線,同時仍須遵守超車限制。 沒依規定打方向燈罰多少? 一般道路1200元起、高快速公路3000元起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若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依同條例第33條規定,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實際適用條款與裁罰金額,仍須依具體違規行為認定。 收到方向燈罰單不服怎麼辦? 先確認影像與道路動線 若認為自己只是自然彎行卻遭舉發,可先確認通知單記載的違規時間、地點與行為,並向管轄機關詢問採證影像的閱覽方式。 整理證據時,可著重以下事項: 車輛是否始終位於原本車道。 道路是否有分岔或其他可選動線。 是否實際轉入其他道路、變換車道。 影像是否足以呈現完整行車軌跡。 有疑義時,可依通知單所列管道提出陳述意見,檢附行車紀錄器、現場照片及道路配置等資料。 若收到裁決後仍不服,可依裁決書所載期限與方式提起行政訴訟。
彎道、轉彎與變換車道:方向燈使用重點 行車情境 判斷與使用重點 單一無分岔車道自然彎行 依交通部函釋,未變換車道、僅依道路線型彎行,無須顯示方向燈;仍須確認實際道路及行車情形。 路口左、右轉 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持續至完成轉彎。 變換車道 事先顯示欲變換方向的方向燈,持續至動作完成;不能直接套用路口轉彎前30公尺的規定。 起駛、靠邊停車 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靠邊停車涉及轉向或變換車道時,依實際動向提前顯示。 超越同一車道前車 先顯示左方向燈,超越並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回原行路線。 一般道路違規罰鍰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高、快速公路違規罰鍰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交通部2024年12月13日交運字第1130031517號函、《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個案是否違規,須依道路配置、行車軌跡與證據認定。 Q1:順著道路彎行,一定要打方向燈嗎? 不一定。 依交通部函釋,單一無分岔車道、未變換車道,僅依道路線型彎行,無須顯示方向燈;仍須依具體路況判斷。 Q2:地面有右轉箭頭,就一定要打燈嗎? 不能只看箭頭。 仍須確認是否為單一無分岔車道,以及車輛是否實際轉向或變換車道。 Q3:變換車道也規定提前30公尺打燈嗎? 不能直接這樣認定。
路口轉彎有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的規定;變換車道則須事先顯示方向燈,持續至動作完成。 Q4: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會罰多少? 一般道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罰1200元至3600元;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則為3000元至6000元,實際依違規事實與適用條款認定。 Q5:認為方向燈罰單有問題,可以怎麼處理? 先確認違規通知、採證影像及道路配置,再向管轄機關提出陳述意見;若不服裁決,可依裁決書所載程序與期限尋求救濟。
資料來源: 交通部:2024年12月13日交運字第1130031517號函,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舉發事宜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9、98、102及109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