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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掃辦公室或銷毀含有個人資料的文件時,碎紙機絞碎後的大量紙屑究竟該如何處置? 這個看似不起眼的日常細節,若處理不當不僅浪費資源,更可能直接面臨主管機關開罰。 根據各地環保單位規範,碎紙屬於可回收的廢紙類,若隨意混入一般垃圾丟棄,最高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台幣 6,000 元罰鍰。 碎紙算一般垃圾還是資源回收? 日前有民眾在社群平台發文詢問,經碎紙機處理後的細碎紙屑到底該丟資源回收還是一般垃圾,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部分人認為碎紙顆粒太細碎且回收價值偏低,不如直接當一般垃圾清運;另一派則認為紙張原料仍具再生價值,不應輕易浪費。 對此,新竹市環保局明確說明,碎紙確實歸類為「資源回收」項目。
但因為碎紙顆粒細小、容易在清運過程中隨風四處飛散,建議民眾將碎紙裝入透明塑膠袋或乾淨紙箱中妥善包裝固定,再交付給資源回收車人員處理。 若未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主管機關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 1,200 元至 6,000 元。 這5類紙張「不能回收」! 丟錯破壞整批再生品質 並非所有紙製品都能送進回收體系,若誤將不可回收的紙類混入,會大幅降低再生紙的品質。 桃園市環保局特別列出以下 5 種常見的非回收紙張: 受污染紙張:沾染廚餘殘渣、油漬、醬汁或油漆的紙張,將影響再生利用品質。 特殊用途紙張:電子發票、傳真紙等感熱紙,以及複寫紙、蠟紙、砂紙、轉印紙、貼紙底紙等,均不具備再生價值。
個人衛生用品:衛生紙、紙尿布、濕紙巾因含有水分與雜質,一律歸為一般垃圾。 複合材質紙張:表面貼有亮面塑膠膜、金屬箔或特殊塗層的紙類,分離成本過高,不可混入純紙類。 其他紙類:已施放的炮竹紙屑或紙管,應先以清水浸泡避免餘燼引發火勢,再當作一般垃圾交由垃圾車清運。 紙餐具與紙杯「不能混入一般紙類」 便當盒、飲料紙杯等紙容器,表面為了防水防油均覆有一層塑膠淋膜,屬於複合材質製品,依規定必須與一般純廢紙分開獨立處理。 回收前應先將容器內部殘渣倒淨、沖洗晾乾後再交付回收車,避免油水異味污染其他純紙漿原料。 掌握3原則,提升回收效益 桃園市環保局提醒,進行紙類回收時務必掌握「要分類、要乾淨、要平整」3 大原則。
只要在源頭落實紙類與紙容器分流、剔除膠帶等異物並將紙箱拆開壓平,就能讓廢紙順利轉化為再生包裝材、環保文具與日常用品,在兼顧荷包的同時落實資源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