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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過世後,家屬在告別式結束後送往生者最後一程,看著棺材被推向火化爐,可能會有一個疑問:火化時究竟只有遺體被燒掉,還是整具棺材也會一起進爐? 從各地殯葬管理規定可以發現,棺木進入火化爐前有一定的規格與作業要求,就連眼鏡、手機、收音機、塑膠製品等日常用品,也可能被禁止放入棺木陪葬。 部分物品在燃燒過程中,還可能影響火化設備及骨骸狀態。 人火化時棺材也會一起燒掉嗎? 一般火化作業中,遺體入殮後會連同棺木送入火化爐,並不是到了火化場才將遺體從棺材取出。 依據《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第26條及第27條,申請火化棺柩須先取得火化許可證明,棺柩進場後,管理人員會核對許可資料、在棺柩外部貼上識別標誌,再安排至指定位置依序火化。
不過,並不是任何棺材都能直接送進火化爐,棺木本身也有規格限制。 例如《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23條規定,火化使用的棺木板厚不得超過1.6公分;高雄市則規定,火化用棺柩必須符合主管機關公告標準,不符合規格者不予受理。 人火化時棺材也會一起燒掉嗎? (圖/風生活製圖) 棺材裡哪些陪葬品不能放? 眼鏡、手機也有限制 家屬有時希望將往生者生前喜愛的物品放進棺材,例如經常配戴的眼鏡、習慣使用的手機,或是具有紀念意義的隨身用品。 不過,眼鏡、手機等日常用品,也可能因材質或設備安全等原因,被禁止放入棺木火化。 根據《高雄市殯葬管理處殯儀館設施使用管理須知》第6點,禁止放置於棺柩內的陪葬品包括以下常見種類: 棺材裡哪些陪葬品不能放?
眼鏡、手機也有限制(圖/風生活製圖)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公布的常見問題〈火化棺木內陪葬品有何限制? 〉,也將眼鏡盒、錄音帶、計時器、噴氣罐及大量乾冰等列入禁止項目。 此外,《臺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若棺木內放置塑膠、尼龍、石灰或其他容易產生黑煙的物品,或使用油灰封棺,便屬於不予火化的情形。 為什麼陪葬品不能隨便放? 官方揭3大原因 火化場限制陪葬品,主要與燃燒過程可能產生的空氣污染、火化設備負荷及骨骸狀態有關。 首先是火化時間與設備負荷。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指出,陪葬品過多會延長火化時間,部分物品燃燒時產生較高熱值,長期下來可能影響火化爐的使用壽命,因此建議陪葬品總量以5公斤以下為宜。 其次是空氣污染問題。
部分塑膠、橡膠及其他含有化學成分的物品,在高溫燃燒後可能產生有害氣體。 臺中市的管理規定也特別將容易產生黑煙的物品列為限制對象,避免火化過程增加污染。 第三則是火化後的骨骸狀態。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提醒,不適合火化的陪葬品,可能影響火化後骨灰、骨骸的完整性與顏色。 火化前還要注意什麼? 醫療器具、覆棺布罩都不能忽略 除了棺材內的陪葬品,如果往生者生前裝有醫療器具,也必須在火化前妥善處理。 《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23條明定,遺體裝有醫療器具時,應於火化前取出;若未取出而引發意外事故,相關責任由申請人或禮儀業者負責。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也在官方常見問答中提醒,遺體裝有醫療器具者,應於火化前取出,部分醫療器具可能涉及爆炸風險。
至於各類植入式醫療器材,則須由醫療專業人員依器材種類評估處理方式,並配合相關火化規定辦理。 此外,棺材外面的覆布也有明確限制。 依《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第29條,覆棺布罩必須在棺柩進入火化爐前移除,不得一併火化;至於金銀紙錢、幢幡等傳統殯葬用品,則須在金爐或指定場所焚燒。 參考資料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高雄市殯葬管理處殯儀館設施使用管理須知》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火化棺木內陪葬品有何限制? 〉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大體火化前之處理應注意事項?
〉 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臺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