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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了孩子卻抓不到幕後藏鏡人!直面少事法修法漏洞,蘇俊賓:別讓不法集團躲在少年保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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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了孩子卻抓不到幕後藏鏡人!直面少事法修法漏洞,蘇俊賓:別讓不法集團躲在少年保護下

TL;DR · 這代表什麼

行政院會今(29)日審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針對日益嚴峻的「成少共犯」現象展開法制檢討。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於會中直言,現行體制深陷「只處分輔導了少年,卻抓不到幕後主使者」的嚴肅制度漏洞,原本保護少年的美意法規,實務上反倒淪為不法集團規避刑責的保護傘。

(摘自原文導言,非改寫)

新聞正文

行政院會今(29)日審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針對日益嚴峻的「成少共犯」現象展開法制檢討。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於會中直言,現行體制深陷「只處分輔導了少年,卻抓不到幕後主使者」的嚴肅制度漏洞,原本保護少年的美意法規,實務上反倒淪為不法集團規避刑責的保護傘。 他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應正視法規破口,合理提高檢警偵辦量能與強制權限,全力揪出躲在少年背後的犯罪藏鏡人。 蘇俊賓指出,少年犯罪件數已從民國110年的9,627件連年攀升至114年的14,959件,其中又以詐欺與毒品案件為大宗,占比從23%大幅躍升至32%。

詐騙與毒品組織龐大且分工縝密,絕不可能由少年單獨策劃完成,實務現況卻因成少共犯審訊程序門檻過高,讓背後的成年主使者擁有充裕的串供與避責空間。 「輔導了少年,卻始終找不到幕後的主使者。 」蘇俊賓強調,現行法規對證據資訊的取得設下層層限制,導致司法體系陷入不斷處分被利用的少年、卻放任不法集團持續吸收新血的惡性循環。 若法律無法有效向上打擊真正的源頭犯罪者,保護少年的立法初衷將徹底蕩然無存。 針對本次修法聚焦的第18條之2條文,各方對於檢方介入權限仍存歧異。

司法院版本規定司法警察官需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少年法院聲請同行書,並由檢察官在24小時內為必要訊問;行政院版本則強調檢察官的偵查主體地位,主張得直接指揮司法警察官護送少年至地檢署接受訊問。 蘇俊賓分析,司法院版本由警官發起、檢方被動訊問的模式,難以實質防範犯罪;即便行政院版強化了指揮權,但實務上涉案少年多因江湖義氣或恐懼報復而拒絕供出主謀。 單憑短短24小時的訊問時限極易錯失偵辦黃金期,中央兩院應賦予檢察官更充裕的時間與蒐證調查權限,甚至建構完善的少年離院後保護措施,才有機會突破少年心防,起底成年幕後集團。

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表示,現行規範確實嚴重限縮檢察官角色,難以在第一時間完整勾勒客觀犯罪事實;本次修正雖讓檢方取得訊問少年的法定契機,但整體發動門檻依舊偏高,法務部將持續爭取更具力道的制度設計,以利向上溯源瓦解犯罪組織。 行政院長卓榮泰裁示指出,「成少共犯」的認定標準與犯罪證據保全,始終是司法院與法務部研商的重中之重。 行政院將全面彙整包含地方執法痛點在內的各項實務建言,將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深入審查,期盼在國會廣納更多社會各界意見,儘速補齊法律漏洞,避免更多無知少年淪為犯罪集團的代罪羔羊。

引用級事實單元(F-Units)

行政院會今(29)日審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針對日益嚴峻的「成少共犯」現象展開法制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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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俊賓指出,少年犯罪件數已從民國110年的9,627件連年攀升至114年的14,959件,其中又以詐欺與毒品案件為大宗,占比從23%大幅躍升至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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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次修法聚焦的第18條之2條文,各方對於檢方介入權限仍存歧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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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版本規定司法警察官需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少年法院聲請同行書,並由檢察官在24小時內為必要訊問;行政院版本則強調檢察官的偵查主體地位,主張得直接指揮司法警察官護送少年至地檢署接受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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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憑短短24小時的訊問時限極易錯失偵辦黃金期,中央兩院應賦予檢察官更充裕的時間與蒐證調查權限,甚至建構完善的少年離院後保護措施,才有機會突破少年心防,起底成年幕後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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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行政院會今(29)日審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針對日益嚴峻的「成少共犯」現象展開法制檢討。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於會中直言,現行體制深陷「只處分輔導了少年,卻抓不到幕後主使者」的嚴肅制度漏洞,原本保護少年的美意法規,實務上反倒淪為不法集團規避刑責的保護傘。他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應正視法規破口,合理提高檢警偵辦量能與強制權限,全力揪出躲在少年背後的犯罪藏鏡人。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蘇俊賓指出,少年犯罪件數已從民國110年的9,627件連年攀升至114年的14,959件,其中又以詐欺與毒品案件為大宗,占比從23%大幅躍升至32%。 針對本次修法聚焦的第18條之2條文,各方對於檢方介入權限仍存歧異。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11176892)。原文發布時間:202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