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汽车开在路上,不断偏离车道,镜头突然失焦,出现剧烈晃动。 警方到场处理,发现驾驶冲撞路灯与消防栓,大量的水流溢出。 自撞事故在28日凌晨,男子行经新北板桥区肇事,坦承吸毒上路。 新北市海山分局交通分队中队长萧元杰表示,「林男未受伤,经施以毒品唾液快筛呈阳性反应,讯后依公共危险暨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 」相同的毒驾乱象,也发生在台北的锦州街,身穿外送衣的男子,27日晚上8时许因为行车不稳,被警方拦查、搜出毒品,当场承认有吸K他命。 毒驾问题泛滥,警方大力取缔,只是第一时间以毒品唾液快筛检测,却也相继有伪阳性状况浮现。 唾筛掀起失真风波,更有不少人并非毒驾而是服药开车,但是否所有药物都会影响驾驶?
一律都需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举发? 也引发讨论。 警方发函交通部,建议完善法规。 刑事局毒缉中心副大队长郑伟豪指出,「争议在于《道交条例》的设计,就没有这个确认的机制。 这管制药品的品项他没有叙明,所以变成说员警在第一时间,依据《道交条例》来实施人车分离、人车查扣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他服用药品的品项。 」警方坦言,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对于药驾的具体品项及认定标准,没有明确适用范围,让第一线员警执法不易判定驾驶是否合法用药,甚至包含没入车辆、裁罚等作为,都会影响驾驶人权益。 面对警方建议,交通部回应近日将会安排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