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正文
核電公投將於11月28日登場,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今(27)日在臉書發文,質疑行政院及反核團體遲未公布反方代表,並將矛頭指向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政大法律學者林佳和,反擊兩人對公投法律效果及推動情況的批評,點名他們不如直接參加前兩場辯論。 黃士修表示,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原本預告10月15日公布代表,到了27日卻仍未見下文,因此質疑「核電公投的反方辯論人選難產了」。 該平台10月8日發布的新聞稿確曾表示,已向中選會提交1200份連署,申請成立反方辦事處,並預計10月15日提名3名辯論代表。
陳英鈐質疑法律效果 黃士修反擊:理由書已經寫了 針對陳英鈐質疑公投通過後的法律效果不明,黃士修反駁,提案理由書已交代「使用核電振興經濟」的具體方向,包括在核四廠區興建大型機組或小型模組化核反應爐(SMR),搭配核能產氫、海水淡化及碳捕捉封存等應用,直言「法律人不可以當文盲」。 中選會公告所附理由書,確實列出在核四廠區興建新一代大型機組或引進SMR,以及海水淡化、核能產氫、碳捕獲與儲存等構想,並主張透過公投要求政府調整能源政策、完備相關法制。 這些內容屬於提案方提出的政策方向。 林佳和批藍營不認真推 黃士修:反核方連名單都派不出來 對於林佳和批評國民黨沒有認真推動公投,黃士修反嗆,「是你們反核方沒有認真反對吧,連反方名單都派不出來。
」他也提到,林佳和先前曾質疑,廢除非核家園涉及《環境基本法》,可能屬於立法院無權提案的法律複決;黃士修則主張,本案要廢除的是非核家園「政策」,並以使用核電振興經濟正面表述作法,符合重大政策公投要件。 依中選會8月28日第626次會議紀錄,委員會認定,本案目的為廢除政府現行非核家園能源政策,屬於「重大政策之複決」,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表決結果為6人同意、1人棄權。 黃士修據此批評反對者先曲解提案,再指控公投違法。
點名兩人上場 嗆「醜媳婦總得見公婆」 黃士修最後點名陳英鈐、林佳和,表示既然兩人對公投有這麼多意見,「不如讓他們出戰第一二場吧」,其餘場次代表也應盡快亮相,並以「醜媳婦總得見公婆」催促反方出面交鋒,呼籲支持者11月28日記得領取公投票。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則在先前新聞稿中主張,能源與產業發展涉及供電時程、成本、核安及核廢料等問題,不能簡化成振興經濟就必須使用核電,並表示將針對相關議題提出資料與分析。 依中選會公告,第22案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將於11月12日登場。 更多風傳媒獨家內幕: ‧ 反核是意識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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