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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重大訊息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67 泰合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10/24 發言時間 11:00:03
發言人 李世仁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暨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98515
主旨 公告本公司505(b)(2)新藥BEQIA (TAH3311)美國專利訴訟案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15/10/24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 Bristol Myers Squibb(BMS)and Pfizer Inc.(Pfizer)
被告-泰合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DELAWARE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99-mc-09999
4.事實發生日:115/10/2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美國Bristol Myers Squibb(BMS)藥廠就本公司自主
研發之抗血栓口溶膜新藥BEQIA(TAH3311),於美國提出專利侵權訴訟。本公
司收到訴訟通知之日期為美國時間10月23日。BEQIA為本公司自主研發之口溶
膜新劑型抗血栓藥物。該產品已於2026年6月19日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重新遞交新藥查驗登記(NDA)申請,目前已正式進入實質審查階段;FDA訂
定之目標審查完成日期(PDUFA Goal Date)為2027年4月22日。
6.處理過程:藥品專利訴訟為美國製藥產業競爭常態,尤其505(b)(2)新劑型藥物
開發及商業化過程中,經常涉及原廠藥品既有專利權利範圍之認定。本公司已
委請美國專業律師依相關法律程序處理,積極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經本公司初步評估,截至目前本案對公
司整體營運及財務狀況尚無重大影響;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