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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 曹亞沿 新北22日電)中共出資教唆國內民眾跨境攻擊相聲演員黃逸豪,5名犯嫌今天移審法院,主嫌坦承重傷害未遂,否認裝GPS監控。法院裁定主嫌等4人羈押禁見,錄影的廖姓男子新台幣10萬元交保。
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查出暱稱「K」的中國人士不滿黃逸豪抨擊中國共產黨政權,以45萬元為報酬,委託鄭姓男子讓黃逸豪受傷住院阻止演出。鄭姓與游姓男子共謀策劃假車禍,由黃姓男子開車衝撞,范姓男子把風監看,廖姓男子坐副駕錄影,以便事後回傳領報酬。檢方昨天依重傷害未遂、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5人。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開接押庭,鄭姓主嫌坦承重傷害未遂等罪,但翻供否認在黃逸豪的機車裝全球定位系統(GPS)定位器。
鄭姓男子表示,7月25日他等黃逸豪表演後,從台中市一路跟監回北部,當時他未料到黃逸豪會去牽機車,根本沒機會接近機車,只把黃逸豪的車牌回傳給K。
法官詢問K的身分,鄭姓男子供稱是母親朋友兒子,曾看過他上節目,得知他曾從事徵信工作,就向他稱黃逸豪欠中國朋友債務,需要幫忙找到住所討債。
開車撞人的黃姓男子在庭上不認重傷害未遂,其餘都認罪;黃姓男子說,當時缺錢就答應接下任務,游姓男子指示他要撞飛黃逸豪、斷手斷腳送醫。
黃姓男子辯護人說,黃逸豪未住院,傷勢不符重傷要件,僅涉普通傷害罪,且黃姓男子對黃逸豪深感抱歉,希望尋求和解,事後也給1萬元及水果禮盒慰問。
范姓男子僅認傷害罪與違反個資法,但不認重傷害未遂,並稱案發時在旁觀看,黃姓男子車速僅約30到40公里,也非直接衝撞黃逸豪。
廖姓男子不認違反個資法,稱只負責錄影,且相關資料都在黃姓男子手中。重傷害部分,他認為黃姓男子開車撞到黃逸豪後就停下,且他當下也有叫救護車。
法官表示,鄭姓主嫌為本案核心人物,審酌有多次出入中國紀錄,可認有逃亡對岸能力,且教唆者K仍在逃,仍有勾串滅證之虞,且鄭姓主嫌又有多項妨害秘密、傷害等前科,貿然釋放將無法確保黃逸豪人身安全,裁定羈押禁見。
法官認定游姓、黃姓與范姓男子也都有逃亡、滅證或串供可能,裁定羈押禁見。至於廖姓男子非本案關鍵角色,與黃逸豪素不相識,也無類似前科,逃亡滅證風險低,諭知10萬元交保,施以科技監控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編輯:李明宗)1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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