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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今日预告,拟修正《出租车客运服务业申请核准经营办法》部分条文,将网络叫车平台纳入出租车客运服务业规范,并要求相关业者于修法后1年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新制预计最快11月底、12月初上路。 根据交通部规划,未来网络叫车平台若实际从事出租车或其他车队派遣服务,即属出租车客运服务业,须负营运及管理责任,包括维持服务品质、提供驾驶专业训练、确认投保第三人责任险及处理消费争议等。 为强化消费者及驾驶权益,草案也提出数项配套措施,包含派遣业者向驾驶收取的服务费,须经公路主管机关同意后实施;网络预约服务应充分揭露车辆及驾驶信息,且在确认派遣载客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任意终止服务;业者也需强化信息及资安防护。
此外,交通部也拟放宽现行「一车仅能加入单一车队」限制,未来同一辆出租车可同时委托1家以上经营派遣业者,增加驾驶接受派遣服务的弹性,同时创建相关管理措施,例如驾驶若于半年内发生重大交通违规达2次者,业者应召回该驾驶接受安全讲习,完成后才能继续接受派遣;业者也须每半年提供驾驶至少3小时行车安全及服务品质训练,并开放跨车队联合办理或相互采认,同时创建驾驶权益申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