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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调人员从21日上午就开始在花莲县政府观光旅游处、地政处、凤林镇公所共55处调阅相关数据,直到凌晨包括前凤林镇长萧文龙和前县农会总干事官俊彦、光电厂商共总计34人被带往花莲地检署。 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廖荣宽说明,「萧姓被告等8人均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重大,部分罪名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实足认有逃亡、湮灭证据、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因此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这起光电案是2019年时,有许多家业者要在凤林投资地面型光电厂,当时地方上反对声浪不断,但最后却都没有声音,检调怀疑业者以不当方式设置金流断点,涉嫌向前镇长萧文龙、前县农会总干事官俊彦等地方领袖行贿要求疏通地方反对意见,案情不排除再扩大。 花莲县政府新闻科长李冠霆回应,「花莲县政府也在此重申,在徐县长8年任内并未核准任何一件,地面第1型地面型大型光电的开发案,那整个花莲县仅有1件第1型的大型地面型光电开发案,那是于蔡碧仲代理县长时期核发的主管机关同意函。
」根据检方调查,这间光电公司预计投资的场域包含县农会土地,疏通地方民意的不法金额高达3、4000万,由于萧文龙今(2026)年代表国民党再次参选凤林镇长,这次涉案是否会影响地方选情,引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