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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封建社會中傳宗接代被視為人生大事。 不論是君主需要嫡嗣以穩定軍心,或是平民百姓期盼延續香火,擁有點燃血脈的子嗣幾乎被視為一種絕對使命。 然而,古代貧富差距懸殊,廣大窮苦底層面對繁瑣昂貴的「三書六聘」,根本無力明媒正娶。 在傳宗接代壓力與生存困境交織下,歷史上便衍生出一種有違倫理的畸形婚姻型態「典妻婚」。 古代男人窮到娶不起老婆,想了1方法傳宗接代 「典妻婚」簡單來說,就是將自己的合法妻子像商品般「典當」或「租借」給其他無力娶妻的男子,讓妻子為買方生育後代。 這項陋習萌芽於漢代,歷經唐、宋、元、明、清各朝,一直延續至近代才正式走入歷史。
典妻通常具備高度的「契約精神」,交易前雙方會查驗原本的婚書、協議典當期限(通常為 3 至 5 年)與典金金額。 被典當的妻子在期限內必須居住在買方家中並盡力生育。 若生下男丁且期滿,原丈夫可憑約定金額將妻子贖回;若時間到了無法贖回,妻子甚至可能永久屬於買方。 各朝代「典妻」風俗的演變 典妻現象最初源於天災人禍與戰亂造成的生存絕境,但在不同朝代卻發展出不同的社會面貌,唐宋時期從賭徒賣妻到富人尋求刺激,到了唐朝,除了極貧極困之人外,部分染上賭博等惡習的男子也會將妻子典當換錢。 宋朝時期,這種風氣甚至蔓延至富人階層,部分有錢人為了追求新鮮感與刺激,竟以典妻作為遊戲,使許多良家婦女深受其害。
元朝雖然意識到典妻有違道德並頒布法律明令禁止,但民間為求延續香火依然私下盛行。 到了清朝,即便朝廷延續禁令,但在晚清戰亂頻仍、民不聊生的環境下,只要買賣雙方手續齊備且出自自願,官府往往選擇姑息,致使典妻風俗達到鼎盛。 封建制度下,被當作工具的女性血淚 「典妻婚」的本質,是將女性徹底降格為生育與交易的工具。 被典當出去的女性在買方家中處境極其悲慘,她們被迫離開自己的親生子女與家庭,在陌生環境中白天承擔沉重的農務家事,夜晚則淪為單純的生育工具。 由於買方花費了積蓄,往往會極力要求其生育。 若遇到同樣貧困且兄弟眾多的家庭,女性甚至可能在為兄長生育後,繼續被要求為弟弟接續生育,遭遇難以想像的折磨。
「典妻婚」是古代封建落後社會與男尊女卑思想下的畸形產物。 它看似解決了底層男性傳宗接代的難題,實則是建立在對底層女性無情剝削與踐踏尊嚴之上,成為封建制度最黑暗心酸的一頁。 資料來源:《搜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