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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垃圾沒注意1事「被罰1.5萬元」!急追垃圾車闖大禍,檢方怒告妨害公務,法官判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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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這代表什麼

高雄市一名陳姓婦人在住家附近追趕垃圾車,不等車輛停妥便猛力拋甩垃圾袋,當場擊中站在車斗上的清潔隊員致其左大腿挫傷。檢方原以最重可判刑的妨害公務與故意傷害罪起訴,但法官審理後認定婦人純粹是「投擲技術不佳」,改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1萬5千元;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摘自原文導言,非改寫)

新聞正文

日常倒垃圾千萬別貪快! 高雄市一名陳姓婦人在住家附近追趕垃圾車,不等車輛停妥便猛力拋甩垃圾袋,當場擊中站在車斗上的清潔隊員致其左大腿挫傷。 檢方原以最重可判刑的妨害公務與故意傷害罪起訴,但法官審理後認定婦人純粹是「投擲技術不佳」,改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1萬5千元;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搶快追車惹禍! 身體後仰「大迴旋」拋垃圾砸傷隊員 判決指出,陳姓婦人當晚提著家戶垃圾在路旁等候垃圾車。 當垃圾車駛經住家附近時,她並未依照「垃圾不落地、定點停妥後投放」的作業規定,眼見車輛緩緩前行,便急忙快步跟隨在後。 為了將垃圾扔進車斗,陳婦蓄力將身體往後仰、順勢大力擺動手臂拋出垃圾包。

不料這一甩失去準頭,沉重的垃圾袋不偏不倚朝車斗右側飛去,站在上方執勤的清潔隊員閃避不及,左大腿當場遭重擊挫傷。 事後該名清潔隊員不甘無端受傷,前往醫院驗傷並對陳婦提出告訴。 是公然挑釁還是準心太爛? 檢方起訴妨害公務遭法官打臉 橋頭地檢署偵查後認為,陳婦朝執行公務中的清潔隊員扔擲物品,且事後還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討拍、公開批評基層清潔人員,造成隊員巨大身心壓力,顯然具有傷害及妨害公務的不確定故意,因此依《刑法》妨害公務及故意傷害罪將她起訴。

然而,一審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勘驗相關影像,認為陳婦當下僅是急著想把垃圾丟進車內,誤以為該路段仍維持舊有的沿街收運模式,並無蓄意攻擊公務人員的強暴脅迫意圖;砸中隊員純屬「拋擲技巧不佳、控制力不足」所致,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 檢方不服「網路公審」提上訴 二審法官駁回定讞 檢方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主張陳婦在網路社群帶風向公審隊員,犯後態度不佳,一審量刑顯然過輕。

不過,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審結後指出,刑法上的妨害公務罪以行為人具有攻擊、脅迫執法人員的主觀犯意為前提,陳婦的丟垃圾動作雖粗率不慎,但確實沒有妨害公務的攻擊故意;原審審酌雙方狀況與過失程度,判處拘役15日堪稱妥適,因此裁定駁回檢察官上訴,全案維持原判確定。 環保單位也藉此呼籲民眾,倒垃圾時務必等垃圾車完全停妥後再依序投放,切勿邊走邊拋或遠距離拋擲,以免誤傷執勤人員又得吃上官司。

引用級事實單元(F-Units)

高雄市一名陳姓婦人在住家附近追趕垃圾車,不等車輛停妥便猛力拋甩垃圾袋,當場擊中站在車斗上的清潔隊員致其左大腿挫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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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原以最重可判刑的妨害公務與故意傷害罪起訴,但法官審理後認定婦人純粹是「投擲技術不佳」,改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1萬5千元;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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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審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勘驗相關影像,認為陳婦當下僅是急著想把垃圾丟進車內,誤以為該路段仍維持舊有的沿街收運模式,並無蓄意攻擊公務人員的強暴脅迫意圖;砸中隊員純屬「拋擲技巧不佳、控制力不足」所致,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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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審結後指出,刑法上的妨害公務罪以行為人具有攻擊、脅迫執法人員的主觀犯意為前提,陳婦的丟垃圾動作雖粗率不慎,但確實沒有妨害公務的攻擊故意;原審審酌雙方狀況與過失程度,判處拘役15日堪稱妥適,因此裁定駁回檢察官上訴,全案維持原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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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高雄市一名陳姓婦人在住家附近追趕垃圾車,不等車輛停妥便猛力拋甩垃圾袋,當場擊中站在車斗上的清潔隊員致其左大腿挫傷。檢方原以最重可判刑的妨害公務與故意傷害罪起訴,但法官審理後認定婦人純粹是「投擲技術不佳」,改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1萬5千元;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檢方原以最重可判刑的妨害公務與故意傷害罪起訴,但法官審理後認定婦人純粹是「投擲技術不佳」,改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1萬5千元;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然而,一審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勘驗相關影像,認為陳婦當下僅是急著想把垃圾丟進車內,誤以為該路段仍維持舊有的沿街收運模式,並無蓄意攻擊公務人員的強暴脅迫意圖;砸中隊員純屬「拋擲技巧不佳、控制力不足」所致,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73571)。原文發布時間: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