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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圈閃兵風暴持續延燒,新北地方法院今(20)日針對首批主動自首的14名被告作出一審判決,包括廖人帥、阿達、唐禹哲、唐振剛及李唯楓等9名藝人,以及5名素人役男,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1年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其中13人獲宣告緩刑,另1人所受刑度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由於這批被告均認罪並配合調查,因此成為閃兵案第一波宣判對象。 藝人廖人帥(前)出庭,是閃兵案第一批判決中,刑期最重的人。 (圖/中央社) 廖人帥判1年10月最重! 阿達須支付公庫100萬元 在9名涉案藝人中,前Circus成員廖人帥被判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30萬元,為此次宣判刑期最重者。
阿達則被判1年2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0萬元;唐禹哲判1年7月、緩刑3年,須支付30萬元;李奕釜判1年8月、緩刑4年,須支付50萬元。 其餘唐振剛、李唯楓、邱昊奇、鄒翰昇及楊子鋒均被判1年4月,並依個別情節附加緩刑及支付公庫等條件。 根據檢方調查,廖人帥、阿達、李唯楓及邱昊奇等人,原先是在坤達與陳大天勸說下,決定主動出面自首。 檢察官認為,這批被告到案後坦承犯行,詳細交代犯罪過程,對釐清閃兵集團運作方式有所幫助,因而向法院建請給予緩刑機會。 不過,檢方也強調,利用不法手段規避兵役仍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即使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也應透過支付公庫及義務勞務等方式承擔責任。 花10萬至30萬元造假病歷!
閃兵集團首腦也遭判刑 檢方查出,涉案役男透過他人介紹,支付約10萬至30萬元不等費用,委託閃兵集團協助規避兵役。 集團涉嫌安排他人代替役男配戴24小時血壓監測設備,藉此取得不實醫療資料,再利用體位判定制度逃避服役。 被指為集團首腦的陳志明,此次也因14項妨害兵役相關犯罪,分別被判處1年4月至2年不等徒刑。 由於另有相關案件尚在審理,法院目前尚未決定其應執行刑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宣判僅涉及主動自首的9名藝人與5名素人,並非整起演藝圈閃兵案全部結案。 包括王大陸、王子、坤達、書偉、陳柏霖、修杰楷、陳零九及薛仕凌等知名藝人,相關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尚未作出此次一審判決。
隨著首波判刑結果出爐,外界也持續關注後續涉案藝人的審理進度,以及法院對不同犯罪情節、是否自首與犯後態度的量刑差異。 閃兵案首波判決:9名藝人刑期、緩刑與支付公庫金額 藝人 一審刑期 緩刑 支付公庫 廖人帥 1年10月 4年 130萬元 李奕釜 1年8月 4年 50萬元 唐禹哲 1年7月 3年 30萬元 唐振剛 1年4月 3年 50萬元 李唯楓 1年4月 3年 50萬元 邱昊奇 1年4月 3年 80萬元 鄒翰昇 1年4月 3年 60萬元 楊子鋒 1年4月 3年 30萬元 阿達 1年2月 3年 100萬元 閃兵案懶人包FAQ Q1:閃兵案首波有多少人被判刑? 共有14人,包括9名藝人與5名素人役男,其中13人獲緩刑,另1人可易科罰金。
Q2:哪位藝人被判最重? 前Circus成員廖人帥被判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30萬元。 Q3:獲得緩刑代表不用坐牢嗎? 原則上,緩刑期間不必入監執行該刑期,但必須遵守法院所定條件;若緩刑遭撤銷,仍可能入監服刑。 Q4:王大陸、坤達、陳柏霖判刑了嗎? 尚未。 此次是自首組的首波宣判,王大陸、坤達、陳柏霖等人的相關案件仍待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