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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事件時有所聞,然而,根據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等相關單位統計,光是在「侵害通報被害人數」上,台灣近年人數約在8,000至9,500人之間,呈現微幅攀升趨勢。 近日,網路社群流傳貼文,內容聲稱如果遭受性暴力,第一步應該先去洗澡,再自行使用棉花棒採證,並把相關跡證保存在冷凍庫。 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發布調查報告釋疑;醫師也強調,身心安全與情緒平復是最重要的考量,捍衛自身的法律權益固然重要,但受害可先尋求庇護組織協助,不必急於處理法律程序,也無須因此過度焦慮。 遭遇性暴力,第一時間要自行採證? 報告顯示,社群貼文提到,若不幸遭遇性暴力,應自行使用棉花棒採證,並將相關的跡證保存在玻璃瓶、密封袋,且要放進冰箱的冷凍庫。
對此,事實查核中心指出,勵馨基金會說明,若不幸遭遇性侵害,建議第一時間不要更衣、沐浴及破壞現場,應立即到醫院接受治療及驗傷,後續採取刑事流程,才能完整當下的保存證據。 在「指定性侵害責任醫院」名單中的嘉義大林慈濟醫院急診部主任李宜恭也指出,以保全證據的角度來說,應撥打110、113或直接就醫,不要先洗澡。 遭遇性暴力第一時間該做什麼? 李宜恭特別提醒,建議不要自行使用棉花棒採檢,一來檢體可能會有污染疑慮,二來會有受傷風險,除身體跡證外,包含保險套、衣物等,都可能是重要證物,若前往醫院就醫並接受採證,可一併攜帶這些物品,作為補充證據。
至於網傳訊息稱「證物要冷凍」,醫師指出,美國司法部的《性侵害醫療採證國家指引》提到,血液、尿液或是衛生棉條等證物可能需要冷藏,極少數下才會建議冷凍;風乾的棉籤等則是要保持乾燥,冷藏反而會產生凝結水氣。 性侵證據要冰起來? 報告提到,李宜恭進一步說,台灣無相關規定,實務上也沒有這樣的作法,建議第一時間將證據拿到醫院,讓相關醫事人員進行採證、處理,維持證據力,至於「先冰起來再做打算」這則是「比較不得已的做法」。 在就醫與採檢時機上,醫師補充,事發後儘速就醫有助於保全較完整證據,但受害者不應承受額外的壓力,即便事發後幾天才準備好就醫,也不需要自責或放棄求助。 *尊重身體自主權,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