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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人口最多的鳳山區近期交通安全亮起紅燈! 短短一個月內連續發生 4 起死亡車禍事故,其中更有 3 起集中於無號誌路口或路段。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為遏止憾事再次發生,高雄市鳳山警分局即日起針對轄內「12 大易肇事與無號誌路口」,針對未停讓行人進行嚴格取締。 1 個月內奪 4 命!
無號誌路口成安全隱憂 根據警方統計,近期鳳山區發生的 4 起奪命車禍,分別為9 月 21 日(光復路二段 150 巷)高雄螺絲業大老張土火步行穿越鳳山行政中心旁巷道時,不幸遭自小貨車撞擊身亡;10 月 11 日(五甲二路與 677 巷口)無號誌路口發生機車與小貨車擦撞,造成 77 歲何姓騎士送醫不治;10 月 13 日(五甲一路與凱旋路口)陳姓水電工駕駛車輛行經該路口時,自撞分隔島身亡;10 月 14 日(南光街與天興街口)無號誌路口發生機車與大貨車碰撞,導致 69 歲甘姓騎士送醫不治。
警方鎖定「12 大重點取締路口」 違規秒收罰單 因應頻繁發生的交通事故,鳳山警方全面強化執法力道,重點鎖定以下 12 個易肇事及無號誌路口加強巡邏、定點守望與違規取締: 1. 南光街與天興街口(無號誌事故路口) 2. 五甲二路與五甲二路 677 巷口(無號誌事故路口) 3. 建國路與青年路二段口 4. 經武路與建國路二段口 5. 南華一路與臨海路口 6. 經武路與光復路口 7. 南京路與國泰路二段口 8. 中山西路與澄清路口 9. 過埤路與鳳頂路口 10. 凱旋路與鳳頂路口 11. 五甲一路與國泰路口 12. 光遠路與經武路口 鳳山分局強調,執法重點將針對高風險時段與路段,嚴加取締「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停讓」等嚴重違規行為。
同時,警方也深入轄區向貨運業者及機車騎士推廣防禦駕駛觀念。 警方特別呼籲,駕駛人行經無號誌或閃光燈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切實遵守停讓規定;大型車輛駕駛更應隨時注意轉彎視線死角與內輪差,共同維護用路人安全,避免悲劇重演。 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停讓罰款金額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在路口未停車再開,或因未停車再開發生交通事故,屬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可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罰鍰;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1200元到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