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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3年訂定吳寶春條款,讓沒有學士學位,在專業領域具有卓越成就表現者,經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仍可以同等學力報考碩班或在職專班,但卓越成就缺乏客觀量化指標、各系所標準不一,審查流於形式,為特定人士開後門,衍生不少問題。 全國私校工會直言,淪為洗學歷與政商交誼工具。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像是在2022年發生這個南投縣的議長,有小學的學歷,在4年間就取得碩士學位,那這種極端的案例就很明顯,它是一種濫用的情形。 」龍華科大校長葛自祥表示,校內有從嚴審查的共識,但有時一些人情請託仍會為難,近3年龍華已沒用吳寶春條款去錄取碩班學生。
私立科大校院協進會常務理事、龍華科大校長葛自祥指出,「我們的所長們有時候也會碰到一些推薦的名單,不是真的很具體有卓越表現的這些人士,想要用這條款入學的時候,通常我們在所長那個部分就會跟他們去解釋,學校現在採用比較嚴格的標準,應該也不會通過。 」教育部2023年遭監察院糾正,提出精進作為,函釋各大學需提報申請計畫送部,審核同意才能辦理招生,也增加罰則,若經核可,但查證招生浮濫,視輕重取消核可、減招。 教育部表示,為了再提升招生公平性與公信力,近期研擬再修正,將現行運作機制法制化。
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回應,「有些學校因為函釋的關係,可能在作業上面沒有交接,以至於漏了這些相關規定,怎麽執行的一些,就是要報部,這些事情有些疏漏,所以我們就趁這個機會,把它修進我們大學同等學力裡頭,以後大家在查法規的時候就沒有爭議了。 」私校工會認為,教育部這次修訂,讓制度更周延,但如何遏阻吳寶春條款再被濫用,建議增訂「私校違規情節嚴重者」,送教育部私校諮詢會,依私校法停止獎勵、補助,停止全部招生,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