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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生前送女兒一大筆錢,沒多久就過世!原本贈與稅不是媽媽繳嗎?女兒竟可能變成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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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これは何を意味する?

父母生前將存款贈與子女,是不少家庭常見的財產安排方式。一般人認為,贈與稅應該由送錢的父母負責繳納,但如果媽媽生前才將一大筆錢送給女兒,沒過多久就過世,原本應由媽媽負擔的贈與稅,竟可能變成女兒的責任。根據財政部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明定,贈與人死亡時,如果贈與稅尚未核課,便改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原文リードからの抜粋・要約ではありません)

ニュース本文

日本語の全文翻訳を準備中です。以下は原文です。

父母生前將存款贈與子女,是不少家庭常見的財產安排方式。 一般人認為,贈與稅應該由送錢的父母負責繳納,但如果媽媽生前才將一大筆錢送給女兒,沒過多久就過世,原本應由媽媽負擔的贈與稅,竟可能變成女兒的責任。 根據財政部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明定,贈與人死亡時,如果贈與稅尚未核課,便改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即使女兒只是收下媽媽贈送的財產,也可能需要負責繳稅。 媽媽生前送女兒一大筆錢,過世後贈與稅誰繳? 國稅局揭關鍵 根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原則上是贈與人,也就是將財產送出去的一方。 不過,法律也設有例外,如果贈與人死亡時,贈與稅仍未核課,便改由受贈人負擔納稅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贈與稅「已申報」與「已核課」並不相同。 即使媽媽生前已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果死亡時稅款仍未核課,女兒依然可能成為納稅義務人。 反過來說,如果媽媽死亡前贈與稅已經核課,就不能僅因稅款尚未繳清,直接適用這項規定,而須依其他相關規定處理。 媽媽送女兒500萬元要繳多少贈與稅? 2026年免稅額、稅率一次看 根據財政部公告,2026年贈與稅每年免稅額為244萬元。 這筆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計算單位,同一人在一年內,不論贈與幾次、送給多少人,全年贈與總額合計只能扣除244萬元。

舉例來說,假設媽媽2026年贈與女兒500萬元現金,當年度沒有其他贈與,也沒有其他適用的免稅或扣除項目,扣除244萬元免稅額後,課稅贈與淨額為256萬元。 由於2026年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適用10%稅率,因此這筆贈與的應納稅額為25萬6000元。 如果媽媽在國稅局核課前過世,女兒就須依第7條規定負擔這筆贈與稅的納稅義務。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免稅額時,原則上應於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 贈與稅不是都由送錢的人繳!

符合3種情況,收錢的人也可能要負責 事實上,除了贈與人過世,財政部指出,還有另外兩種情況,可能讓收下財產的人變成贈與稅納稅義務人。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第一種是贈與人行蹤不明;第二種是贈與稅已超過法定繳納期限仍未繳納,且贈與人在中華民國境內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第三種則是贈與人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另外,如果媽媽生前同時將財產送給多名子女,死亡時贈與稅仍未核課,依第7條規定,受贈人有兩人以上時,應按各自受贈財產的價值比例,負擔依法計算的應納贈與稅額,而不是由其中一名子女直接承擔全部稅款。 媽媽過世前2年送的錢,還可能被計入遺產稅!

2026年修法須留意 除了贈與稅的納稅義務轉移,父母過世前2年內贈與子女的財產,也涉及遺產稅問題。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法定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原則上應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 也就是說,即使媽媽生前已經把錢匯給女兒,只要符合死亡前2年贈與併入遺產的條件,這筆錢仍須列入遺產總額計算。 此外,2026年9月11日總統公布《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其中第6條規定,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依法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的財產,其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的遺產稅額,應由受贈人擔任納稅義務人,並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

不過,死亡前2年贈與的財產須併入遺產總額,不代表一定會產生應繳的遺產稅。 實際是否需要繳納,還要看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適用免稅額、扣除額及其他相關規定。 至於同一筆財產是否會被重複課稅,依照同法第11條,死亡前2年內贈與的財產若併入遺產課稅,已繳納的贈與稅及依法計算的利息,可在法定限額內扣抵遺產稅,並非一定需要完整繳納兩筆稅款。 資料來源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誰是贈與稅納稅義務人?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贈與稅簡介、免稅額與稅率表 財政部:115年遺產及贈與稅免稅額、課稅級距公告 全國法規資料庫:《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7、11、15、24條 財政部賦稅署:2026年9月11日修正公布《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 本文內容依據財政部公開資料及現行法規整理,文中金額與情境均為假設舉例,僅供讀者參考。 實際稅額及納稅義務仍須依個案事實、適用法令及稽徵機關認定為準,如有相關疑問,建議洽詢國稅局或專業稅務人員。

引用可能な事実単位(F-Units)

父母生前將存款贈與子女,是不少家庭常見的財產安排方式。

F1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根據財政部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明定,贈與人死亡時,如果贈與稅尚未核課,便改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F2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國稅局揭關鍵 根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原則上是贈與人,也就是將財產送出去的一方。

F3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媽媽送女兒500萬元要繳多少贈與稅?

F4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2026年免稅額、稅率一次看 根據財政部公告,2026年贈與稅每年免稅額為244萬元。

F5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よくある質問(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父母生前將存款贈與子女,是不少家庭常見的財產安排方式。一般人認為,贈與稅應該由送錢的父母負責繳納,但如果媽媽生前才將一大筆錢送給女兒,沒過多久就過世,原本應由媽媽負擔的贈與稅,竟可能變成女兒的責任。根據財政部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明定,贈與人死亡時,如果贈與稅尚未核課,便改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即使女兒只是收下媽媽贈送的財產,也可能需要負責繳稅。媽媽生前送女兒一大筆錢,過世後贈與稅誰繳?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根據財政部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明定,贈與人死亡時,如果贈與稅尚未核課,便改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國稅局揭關鍵 根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原則上是贈與人,也就是將財產送出去的一方。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72216)。原文發布時間:2026-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