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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事會議2年半內三度調整,3.0版本最大變革是合理管教可直接結案,向教育局提出的檢舉也增加直接結案機制。 但教育部7日公布再修正的《解聘辦法》,9日生效至今,沒有一個主流教師團體願意完全買單。 台教產副理事長葉明政表示,「現有的調查的期程,應該要有具體的限縮。 停止這些調查程序,不應該漫無目的地延長。 我們希望教育部能夠盡快的壓縮期程。 」調查期程沒縮短,校園運作司法化,台教產與9大工會認為,此次修法避重就輕,仍主張廢除校事會議。 不過多數家長團體肯定修正方向,但也擔心合理管教缺乏客觀審查標準,若因種種因素不敢結案,又該怎麼辦?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常務理事謝國清指出,「跟地方政府跟學校去協作出一個好的客觀標準方式出來,累積一些案例之後,用AI的方式來協助做比較客觀的一個判斷。 不要交給人去判斷,因為人都會有壓力。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表示,這次修法感覺可用較溫暖方式化解糾紛,但對誰來判斷、誰決定結案也有所疑慮。 尤其學校結案後,檢舉人又可提陳情,再由主管機關審議決定,將造成兼任行政工作教師負擔。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認為,「不應該說上級單位再來一個什麼再陳述,那你不就跟原來又一樣嗎? 你又要上級單位,又要來跟學校要一大堆資料,行政又要忙一次,所以我覺得後面設計這個制度是不妥的啦。
」國教署表示,將邀集2大校長協會說明法規與配套;校長協會說,將提出疑慮,也強調若學校已溝通協調,不應進入校事會議。 家長若仍執意要告,可到法院提告,不要在學校做法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