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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表日期: 1151014 發言日期: 1151013 發言時間: 170839 公司代號: 6525 公司名稱: 捷敏-KY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11款 事實發生日: 11510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10/13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USD1,100萬元;發行股數:不適用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不適用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全數配發予唯一法人股東:捷敏電子有限公司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不適用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財務結構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