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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楷莉詐騙、洗錢判刑1年8月未到案 北檢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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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這代表什麼

(中央社記者 林長順 台北13日電)前新聞主播薛楷莉在111年間涉嫌詐騙邱姓前男友新台幣420萬元後,將款項存入女兒帳戶,北院依洗錢等罪判刑1年8月定讞,薛女未到案執行。北檢今天對薛女發布通緝,時效至135年。

(摘自原文導言,非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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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 林長順 台北13日電)前新聞主播薛楷莉在111年間涉嫌詐騙邱姓前男友新台幣420萬元後,將款項存入女兒帳戶,北院依洗錢等罪判刑1年8月定讞,薛女未到案執行。北檢今天對薛女發布通緝,時效至135年。

根據法院判決,邱男於民國110年9月至111年2月間與他人有財務糾紛,薛楷莉知悉此事後,於111年2月間向邱男佯稱,賴姓友人有認識幫派人士,可透過賴姓友人請求幫派人士協助處理財務糾紛,但須支付420萬元作為處理費及介紹費。

邱男於111年2月25日下午到銀行提領420萬元現金款項交給薛楷莉,但薛女並未將款項交給賴姓友人,反而將全數款項存入女兒的銀行帳戶,並將部分金額結購外匯、投資基金,部分金額再轉帳到自己的帳戶後結購外匯,轉匯國外等。

邱男事後發現有異向警方報案,台北地檢署依照詐欺、洗錢等罪起訴薛楷莉,台北地方法院判處薛女有期徒刑1年8月,併科罰金10萬元。薛女未上訴而定讞。

台北地檢署傳喚薛楷莉到案執行未到、拘提無著,今天對薛女發布通緝,行刑權時效至135年6月9日。(編輯:張銘坤)1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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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林長順 台北13日電)前新聞主播薛楷莉在111年間涉嫌詐騙邱姓前男友新台幣420萬元後,將款項存入女兒帳戶,北院依洗錢等罪判刑1年8月定讞,薛女未到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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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今天對薛女發布通緝,時效至1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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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院判決,邱男於民國110年9月至111年2月間與他人有財務糾紛,薛楷莉知悉此事後,於111年2月間向邱男佯稱,賴姓友人有認識幫派人士,可透過賴姓友人請求幫派人士協助處理財務糾紛,但須支付420萬元作為處理費及介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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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男於111年2月25日下午到銀行提領420萬元現金款項交給薛楷莉,但薛女並未將款項交給賴姓友人,反而將全數款項存入女兒的銀行帳戶,並將部分金額結購外匯、投資基金,部分金額再轉帳到自己的帳戶後結購外匯,轉匯國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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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男事後發現有異向警方報案,台北地檢署依照詐欺、洗錢等罪起訴薛楷莉,台北地方法院判處薛女有期徒刑1年8月,併科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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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中央社記者 林長順 台北13日電)前新聞主播薛楷莉在111年間涉嫌詐騙邱姓前男友新台幣420萬元後,將款項存入女兒帳戶,北院依洗錢等罪判刑1年8月定讞,薛女未到案執行。北檢今天對薛女發布通緝,時效至135年。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北檢今天對薛女發布通緝,時效至135年。 根據法院判決,邱男於民國110年9月至111年2月間與他人有財務糾紛,薛楷莉知悉此事後,於111年2月間向邱男佯稱,賴姓友人有認識幫派人士,可透過賴姓友人請求幫派人士協助處理財務糾紛,但須支付420萬元作為處理費及介紹費。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中央社(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10130231.aspx)。原文發布時間:202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