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筆記 · IDAEO AI News

#新聞媒體

借錢給子女遭罰93萬贈與稅!父母喊「是借不是送」也沒用,少做1件事國稅局連補帶罰

發布者:

TL;DR · 這代表什麼

匯款給小孩居然被狠罰近百萬!日前一名父親分趟匯出近700萬給兩名女兒,事後遭國稅局認定為無償贈與,除了被要求補繳近47萬元的贈與稅外,還被加處同額罰鍰,總金額高達93萬餘元。雖然父親申訴強調資金是「借款與代墊」,但因拿不出關鍵佐證而遭駁回。到底匯款給子女怎樣才不會踩雷?親屬間資金往來又該如何防罰?

(摘自原文導言,非改寫)

新聞正文

匯款給小孩居然被狠罰近百萬! 日前一名父親分趟匯出近700萬給兩名女兒,事後遭國稅局認定為無償贈與,除了被要求補繳近47萬元的贈與稅外,還被加處同額罰鍰,總金額高達93萬餘元。 雖然父親申訴強調資金是「借款與代墊」,但因拿不出關鍵佐證而遭駁回。 到底匯款給子女怎樣才不會踩雷? 親屬間資金往來又該如何防罰? 本文帶你一次看懂。 匯款給子女慘遭重罰93萬! 父親主張「是借不是送」遭國稅局駁回 根據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最新公布的復查案例,一名民眾於民國102年間,分4次透過銀行帳戶匯出共23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686萬餘元)給兩名女兒,卻未在法定期限內申報贈與稅。

國稅局查獲後,認定該筆金流屬於「無償贈與」,依法開出46萬6,880元的補稅單,並另外處以一倍的罰鍰46萬6,880元,兩者合計高達93萬3,760元。 當事人不服提請復查,主張這筆錢是為了「償還女兒過去的借款」,以及「代墊退休後的旅遊與保險費用」,絕非無償贈送。 然而,國稅局審查後指出,當事人無法提出完整且具體的客觀佐證資料。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只要財產無償移轉且經受贈人接收,即構成贈與事實;即便當事人可能並非故意逃稅,但未依法申報仍屬過失,最終裁定維持原處分。 為什麼口頭說是借錢沒用? 國稅局認定「假借貸真贈與」的3大破綻 許多父母在匯款給子女周轉或置產時,常誤以為只要雙方口頭講好是借錢,或是被查到時再補寫借據就能避稅。

但國稅局對二親等親屬間的金流採「實質課稅原則」,若缺乏客觀且即時的憑證,一律會被視為無償贈與。 稅務機關在查核時,最常發現的3大翻車破綻包括: 1、事後才補簽契約:借據或合約的簽訂日期晚於實際匯款時間。 2、缺乏還款金流:匯款後長時間沒有任何透過銀行轉帳的回匯或還款紀錄。 3、無息且無約定:完全沒有設定合理的利息或還款時程,被認定為變相贈與。 借貸與贈與怎麼分?

一張表看懂國稅局審查標準 比較項目 實質借貸(免課贈與稅) 舉證不足/申報不實(補稅受罰) 契約簽訂 匯款前即簽訂具法律效力的借貸合約 事後補立借據,甚至僅有口頭約定 還款與付息 有定期透過銀行轉帳還款與付利息的紀錄 只有單向匯出,無任何還款或付息金流 資金支配權 子女依約按期歸還,有明確借還軌跡 資金匯入後由子女自由支配、購屋或花用 親屬間借貸如何合法省稅? 避罰3大關鍵作法 如果親屬之間真的有資金借貸需求,不想被國稅局誤判為贈與,務必在資金移轉前做好以下3點防範措施: ‧事前簽訂法律合約:在資金交付前,務必撰寫具法律效力的「借款合約」,明確記載借貸金額、匯款日期、還款期限、還款方式及約定利率。

‧留下完整還款金流:雙方必須嚴格「依約執行」,還款時務必透過銀行轉帳,留下清晰、可追溯的銀行金流單據。 ‧合理設定與申報利息:建議參考市場合理利率(如約1%)約定利息,並依規定申報利息所得,避免無息借貸遭稅務機關剔除。 贈與稅常見問題 QA 懶人包 Q1:2026年贈與稅免稅額是多少? 每位贈與人每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不論贈與給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合計在 244 萬元 以內,皆免徵贈與稅。 Q2:直接轉帳匯款給子女,在法律上就算贈與嗎? 是的。 只要父母將資金無償移轉給子女,使子女取得財產支配權,在法律上原則上就直接認定為贈與行為。 Q3:如何善用免稅額幫子女籌措資金或投資?

父母可以善用每人每年 244 萬元的免稅額,各自以自己名義贈與現金給子女。 子女取得受贈資金後,以自己名義進行投資、理財或置產,之後產生的現金孳息與投資收益,皆屬於子女個人財產,不會再被算作父母的贈與。

引用級事實單元(F-Units)

匯款給小孩居然被狠罰近百萬!

F1 本站收錄原文的原句(僅去排版記號與多餘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來源類別:未分類(尚未核實)

日前一名父親分趟匯出近700萬給兩名女兒,事後遭國稅局認定為無償贈與,除了被要求補繳近47萬元的贈與稅外,還被加處同額罰鍰,總金額高達93萬餘元。

F2 本站收錄原文的原句(僅去排版記號與多餘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來源類別:未分類(尚未核實)

匯款給子女慘遭重罰93萬!

F3 本站收錄原文的原句(僅去排版記號與多餘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來源類別:未分類(尚未核實)

父親主張「是借不是送」遭國稅局駁回 根據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最新公布的復查案例,一名民眾於民國102年間,分4次透過銀行帳戶匯出共23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686萬餘元)給兩名女兒,卻未在法定期限內申報贈與稅。

F4 本站收錄原文的原句(僅去排版記號與多餘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來源類別:未分類(尚未核實)

國稅局查獲後,認定該筆金流屬於「無償贈與」,依法開出46萬6,880元的補稅單,並另外處以一倍的罰鍰46萬6,880元,兩者合計高達93萬3,760元。

F5 本站收錄原文的原句(僅去排版記號與多餘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來源類別:未分類(尚未核實)

常見問題(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匯款給小孩居然被狠罰近百萬!日前一名父親分趟匯出近700萬給兩名女兒,事後遭國稅局認定為無償贈與,除了被要求補繳近47萬元的贈與稅外,還被加處同額罰鍰,總金額高達93萬餘元。雖然父親申訴強調資金是「借款與代墊」,但因拿不出關鍵佐證而遭駁回。到底匯款給子女怎樣才不會踩雷?親屬間資金往來又該如何防罰?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日前一名父親分趟匯出近700萬給兩名女兒,事後遭國稅局認定為無償贈與,除了被要求補繳近47萬元的贈與稅外,還被加處同額罰鍰,總金額高達93萬餘元。 匯款給子女慘遭重罰93萬!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70295)。原文發布時間:2026-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