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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持續推動農業與綠能共榮發展! 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表示,在堅持維持農業生產事實、嚴格確保農地農用的前提下,積極輔導在地農民於農業設施設置屋頂型附屬綠能設施。 今年截至 7 月底止,已順利核發 7 座農業設施附屬綠能設施容許使用同意,總裝置容量達 3,076kW,一舉逼近前兩年全年各約 3,000 多 kW 的表現,預估今年底更有機會突破 4,000kW 關卡,持續以「農業為本、綠能加值」為核心力推永續轉型。 台中市農業局表示,「農業為本」是政策推動與審查不可動搖的核心理念,農業設施附加綠能裝置,均須以維持實質農業生產為絕對前提,確保農地專用性不受任何影響。
市府透過嚴謹的經營實績審查與定期現場抽查機制,有效杜絕違規變更使用;在穩固農業生產基礎之上,進一步發揮「綠能加值」效益,讓農業經營與綠色能源發展相輔相成。 農業局指出,農業設施附屬綠能並非由政府主導興建,而是由農民依據自身經營實務需求主動提出申請,農業局則扮演輔導與依法把關審查的角色。 目前農民可善用菇類栽培場、畜舍、禽舍等既有農業設施屋頂鋪設太陽光電板,不僅能極大化空間利用率,更有助於調節設施內部的溫濕度、改善整體農業經營環境,同時透過綠電收益為農民開創穩定多元的收入來源,顯著提升農業經營韌性。
農業局進一步說明,近年持續積極輔導有需求之農民申設,前兩年核准案件裝置容量均穩定維持在 3,000 多 kW 的水準,而今年僅前 7 個月即已衝刺至 3,076kW。 隨著太陽光電設備品質與技術不斷精進,農業局將在恪遵依法審查與捍衛農業生產事實的原則下,持續加速行政案件流程辦理,協助更多符合條件的農民導入綠能技術,創造農業經營的額外附加價值。 農業局補充,未來將持續優化申辦與審查運作流程、提升跨局處行政效率,並加強相關政策輔導與申請資訊宣導,鼓勵更多有需求的農民依法提出申請。 市府將在守住農業生產本質的嚴格把關下導入綠能效益,全力朝向「農業升級、綠能達標、農民獲利」的三贏目標邁進,讓綠能轉型成為推動台中永續農業的強勁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