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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案件

中壢區里長中秋發600元獎學金 涉嫌賄選1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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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這代表什麼

又有里長參選人傳出賄選。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桃園市中壢區王姓里長為求順利連任,藉中秋宣導活動提供每人600元獎學金,卻限制須設籍居住該里4個月以上且就讀公立國小,企圖藉此尋求具投票權的家長支持。

(摘自原文導言,非改寫)

新聞正文

又有里長參選人傳出賄選。 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桃園市中壢區王姓里長為求順利連任,藉中秋宣導活動提供每人600元獎學金,卻限制須設籍居住該里4個月以上且就讀公立國小,企圖藉此尋求具投票權的家長支持。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靜怡說明,「偵辦某里長候選人以發放獎學金的方式,尋求有投票權家長的支持,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行求賄賂罪嫌,諭知交保10萬元。 」這起里長參選人假藉發放獎學金賄選案,檢方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16人到案,認被告王姓里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10萬元交保;里民得知都蠻訝異。 里民呂小姐表示,「小孩子都還小就不能申請,我孫子都還很小呀,里長平常做人很好。

」;里民江小姐說道,「等那麼久,終於有一個里長肯給我們辦獎學金,對這些小孩子鼓勵很大啦。 」雲林則有干擾選情疑雲,西螺鎮陳姓里長參選人被指控,今年3月起涉嫌發動親友遊說熟識親友共12人,以寄居名義,將戶籍遷入,意圖為提高當選機率,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陳姓被告1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面對司法偵辦,當事人則出面向支持者致歉,並喊話繼續支持。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勝浩說明,「共計16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之1之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罪嫌,且犯嫌重大。 」陳姓里長參選人表示,「那些支持我的人,非常感謝,也非常對不起啦,造成您的困擾。

」同樣涉及賄選,花蓮秀林鄉的梁姓鄉代表參選人被指控上個月初,涉嫌宴請多位鄉民,並以慶生為由發放1000元到2000元不等禮金,涉及選舉請託,9月29日遭到檢方約談後聲押禁見;由於梁姓參選人是秀林鄉長王玫瑰的親家,上個月王玫瑰因為涉嫌挪用公益款項送禮行賄而遭到收押,而梁姓參選人的資金來源是否和此案有關,檢方將釐清。

引用級事實單元(F-Units)

又有里長參選人傳出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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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桃園市中壢區王姓里長為求順利連任,藉中秋宣導活動提供每人600元獎學金,卻限制須設籍居住該里4個月以上且就讀公立國小,企圖藉此尋求具投票權的家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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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靜怡說明,「偵辦某里長候選人以發放獎學金的方式,尋求有投票權家長的支持,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行求賄賂罪嫌,諭知交保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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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里長參選人假藉發放獎學金賄選案,檢方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16人到案,認被告王姓里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10萬元交保;里民得知都蠻訝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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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則有干擾選情疑雲,西螺鎮陳姓里長參選人被指控,今年3月起涉嫌發動親友遊說熟識親友共12人,以寄居名義,將戶籍遷入,意圖為提高當選機率,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陳姓被告1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面對司法偵辦,當事人則出面向支持者致歉,並喊話繼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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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與意義

600

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桃園市中壢區王姓里長為求順利連任,藉中秋宣導活動提供每人600元獎學金,卻限制須設籍居住該里4個月以上且就讀公立國小,企圖藉此尋求具投票權的家長支持。

常見問題(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又有里長參選人傳出賄選。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桃園市中壢區王姓里長為求順利連任,藉中秋宣導活動提供每人600元獎學金,卻限制須設籍居住該里4個月以上且就讀公立國小,企圖藉此尋求具投票權的家長支持。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靜怡說明,「偵辦某里長候選人以發放獎學金的方式,尋求有投票權家長的支持,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行求賄賂罪嫌,諭知交保10萬元。」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桃園市中壢區王姓里長為求順利連任,藉中秋宣導活動提供每人600元獎學金,卻限制須設籍居住該里4個月以上且就讀公立國小,企圖藉此尋求具投票權的家長支持。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靜怡說明,「偵辦某里長候選人以發放獎學金的方式,尋求有投票權家長的支持,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行求賄賂罪嫌,諭知交保10萬元。」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29430)。原文發布時間:202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