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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當事人王隆昌表示,「我身邊好多我的寶貝學生、我學校的老同事,他們一直陪伴我、一直陪伴我。 沒有他們陪伴,我可能早就去追隨我的先妻了。 她在病床上告訴我說,就這樣走的話,她死不瞑目,所以待會我要去墳前告訴她可以瞑目了,非常感謝,除了感謝就是感謝。 」這起案件在2004年,當時王隆昌作為評審委員,被控收下特定廠商賄賂,2012年被判有罪確定入獄,2017年獲得假釋;不過他始終主張無罪,全案在2024年經高檢署聲請再審獲准。 今(2026)年5月,法院裁定開啟再審。 今天親自到庭聽判的王隆昌,對於司法判決則是多次感謝親朋好友、律師、學生等人的陪伴,表示他已經七老八十了,但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仍然是一道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