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正文
金管會今(29)日晚間公告,渣打國際商業銀行未建置檢核機制及主管覆核流程,以致客戶個人資料外洩,核處200萬元罰鍰。 據了解,此為渣打銀行主動向金管會銀行局通報之重大偶發事件,起因於該行客戶向渣打反映,為何一直收到有別人姓名與手機號碼等資料的簡訊;經渣打調查後發現,為該行行員輸入之該行業務人員手機號碼錯誤所致。 簡訊號碼輸錯,客戶資料外洩 金管會銀行局官員說明,渣打銀行在客戶同意的前提下,由櫃台行員把客戶的基本資料推介給該行業務人員,推介方式為,行員用簡訊傳送客戶的基本資料給業務,不過,行員傳送簡訊所輸入的手機號碼並不正確,可能是空號,也可能是某一個人的電話號碼,以致客戶的基本資料從銀行內部流出去了。
綜合考量各因素,輕罰200萬 渣打銀行的行員傳送客戶資料給業務人員的過程,欠缺檢核機制及主管覆核流程,以致傳錯人了,客戶資料連帶外洩。 金管會銀行局綜合考量客戶權益有無受損、外洩個資的敏感性、是否為受罰機構主動通報......等等,核處200萬元罰鍰。 我國「銀行法」第129條規定,銀行未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等等,或未確實執行,處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渣打在此案中的受罰金額為最低標的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