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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中国旅游、就学或交流时,除了留意当地法规与人身安全,身分证件的申领也不能大意。 陆委会提醒,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规定,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中国大陆设有户籍,也不得领用中国大陆护照;违反规定者,除特殊情况外,将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以及部分因在台设籍所衍生的权利,并由户政机关注销台湾户籍。 其中,陆委会近年进一步解释,所谓「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不仅涉及实际完成户籍登记,也包含持有中国大陆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身分证」及「定居证」,换句话说,民众若赴中长期居留或交流,更应留意相关证件的法律性质,避免因申领不当而影响台籍身分。 去中国旅游小心!
有4种证件「直接注销台湾身分」 一、台湾居民定居证 「台湾居民定居证」是中国大陆公安机关核发、供台湾居民申请在当地定居使用的证件。 陆委会指出,依其最新法律解释,取得定居证后,即可据此办理中国大陆常住户口登记,因此「定居证」已被纳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1所称的「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范围。 因此,台湾地区人民若申领定居证,可能涉及两岸单一户籍、单一身分制度的规范,不能将其单纯视为一般居留或旅行文档。 二、中国居民身分证 「中国大陆居民身分证」则是当地常住户口居民使用的身分证件,陆委会已明确表示,持有中共居民身分证,即属于两岸条例所称在中国大陆设有户籍的情形。
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台湾地区人民若在中国大陆设有户籍,原则上将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以及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等相关权利,并由户政机关注销台湾户籍。 三、中国护照 除了设籍之外,《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也明定,台湾地区人民不得领用中国大陆护照,若违反规定,除经有关机关认定有特殊考量的情况外,同样会涉及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及相关权利,并由户政机关注销台湾户籍。 四、中国边境旅游护照 至于部分旅行业者宣传的「中国边境旅游护照」,若该文档属中国公安机关核发的正式护照,也涉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领用大陆地区护照」的规范。
因此,民众若遇到以「方便通关」、「免排队」等名义推销或代办相关证件的情况,应先确认文档的实际性质及核发机关,不宜只看名称或旅行社的宣传,就认定它只是一般旅游通行文档。 台胞证可以用 但仍须留意其他风险 至于台湾民众赴中国大陆最常使用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其性质与中国大陆户籍、居民身分证或护照不同,单纯持有台胞证并不等同于在中国大陆设籍,也不因此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 不过,陆委会提醒,赴中国大陆期间仍可能面临人身安全及出入境等风险,民众除了应确认所持证件的法律性质,也应留意中国大陆相关法规及出入境管理措施,审慎评估自身情况后再安排旅程。
换句话说,赴中旅游或交流并非不能使用相关旅行证件,但涉及「定居」、「设籍」或取得中国大陆公民身分的证件,与一般旅游文档具有不同法律效果,民众申办前最好先确认证件用途及法律性质,避免因误办证件而衍生身分上的问题。 数据源:《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责任编辑/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