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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警為所欲為侵害台灣公民個資人權,台灣總統賴清德還要裝睡看不見嗎? 賴政府必須即刻全面清查警用系統查詢紀錄為第一步! 日前,台北市南港分局停職中的警備隊員劉政道,涉嫌利用警務系統幫郭哲敏洗錢集團查詢民眾個資,從2018年到2022年為止,賣了901筆獲利720萬8千元,其中450萬5千元落入劉政道口袋。 台北地檢署8月31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嫌,起訴劉政道與退休警察鄭壁欣。 劉政道日前已被羈押禁見。 到現在還在殺翻東殺翻西? 劣警濫查台灣公民個資賣獲利,其父母、長官、學校老師知道這件事情嗎? 台灣已出現多起部分腐化失格失能劣警,合理化暴力侵害台灣公民濫查個資人權案。
少數不肖警員因一己私情私利、盲目「慣妻」、「慣親友」而公器私用,嚴重侵害台灣公民的資訊安全與隱私權,已受到司法體系與社會大眾的嚴厲譴責。 近年來,媒體與投書多次檢討不肖警員濫用職權的案例。 例如曾發生過有「抓毒高手」之稱的警員,因受徵信社前妻之託,違法登入系統查詢民眾的身分證字號、車籍與戶籍等高度隱私資料,最終因瀆職與洩密罪判刑入獄。 為杜絕國家公權力淪為私人工具,遏止「劣警合理化侵害台灣公民人權」之亂象,台灣社會與司法界已提出多項鐵腕改革倡議如下數點。 1.推動「案號強制勾稽」與事後通知學者與民意倡議賴政府應全面清查警用查詢系統。 未來警員使用 M-Police 或刑案資訊系統查詢個資時,必須強制輸入報案案號或公文字號。
系統將自動進行勾稽與不定期資安專案稽核,徹底防堵「暗中夾帶」查詢私家恩怨的漏洞。 2.增設系統個資查詢「即時警示」內政部已在廉政會報中明確指示,內政部警政署 正規劃於內部系統增設個資查詢即時警示機制。 只要查詢行為出現異常頻率或非因公務點閱,系統將第一時間阻斷並進行通報,防止公務人員因私情盲目違法。 3.落實司法與行政懲處,拒絕大事化小執法人員知法犯法除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刑事瀆職、洩密罪外,亦可能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 司法機關與法院近年採取嚴格審判見解,拒絕警界內部對風紀問題採取「平調、記過」等大事化小的顢頇體制,以確保司法成為守護公民數位人權與人身安全的最後防線。
接續,監察委員直接介入+議員監督查明真相+立委提案修法重罰重判濫查個資者+第四權+國際第四權讓陽光照進來,讓部分合理化暴力侵害台灣公民個資人權劣警 立即免職入獄和賠償, 終生不得擔任警察,可終結此國家社會亂象! 最後,在台灣,不論是公務員或一般人,如果因為私人利益或感情,濫用權力去侵犯無辜台灣公民的個人資料或使用暴力傷害他人,都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作者為政治工作者、教育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