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筆記 · IDAEO AI News

#新聞媒體

越南移工購買「長鬃山羊」 當場人贓俱獲遭起訴

TL;DR · 這代表什麼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俊毅指出,「向他人購買已屠宰的台灣長鬃山羊1隻,重量約10公斤,之後被告與他人談妥,以4500元轉售,並於同年11月3日下午2時依指示前往台中市大里區,指定地點交付時遭警方當場查獲,並扣得該隻台灣長鬃山羊。」

(摘自原文導言,非改寫)

新聞正文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俊毅指出,「向他人購買已屠宰的台灣長鬃山羊1隻,重量約10公斤,之後被告與他人談妥,以4500元轉售,並於同年11月3日下午2時依指示前往台中市大里區,指定地點交付時遭警方當場查獲,並扣得該隻台灣長鬃山羊。 」去年11月3日,陳姓移工開車到台中大里準備面交長鬃山羊,結果被員警團團包圍,他向檢警供稱,自己只是加價轉賣並非獵殺,但其實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買賣仍然違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上、150萬以下罰金。

引用級事實單元(F-Units)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俊毅指出,「向他人購買已屠宰的台灣長鬃山羊1隻,重量約10公斤,之後被告與他人談妥,以4500元轉售,並於同年11月3日下午2時依指示前往台中市大里區,指定地點交付時遭警方當場查獲,並扣得該隻台灣長鬃山羊。」

F1 本站收錄原文的原句(僅去排版記號與多餘空白)· 第 1 段 · 公視新聞網 來源類別:未分類(尚未核實)

去年11月3日,陳姓移工開車到台中大里準備面交長鬃山羊,結果被員警團團包圍,他向檢警供稱,自己只是加價轉賣並非獵殺,但其實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買賣仍然違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上、150萬以下罰金。

F2 本站收錄原文的原句(僅去排版記號與多餘空白)· 第 1 段 · 公視新聞網 來源類別:未分類(尚未核實)

常見問題(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俊毅指出,「向他人購買已屠宰的台灣長鬃山羊1隻,重量約10公斤,之後被告與他人談妥,以4500元轉售,並於同年11月3日下午2時依指示前往台中市大里區,指定地點交付時遭警方當場查獲,並扣得該隻台灣長鬃山羊。」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去年11月3日,陳姓移工開車到台中大里準備面交長鬃山羊,結果被員警團團包圍,他向檢警供稱,自己只是加價轉賣並非獵殺,但其實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買賣仍然違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上、150萬以下罰金。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26810)。原文發布時間:2026-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