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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客戶網路用量達常人400倍 NCC:業者可視情況對其降速

TL;DR · 這代表什麼

日常通訊、購物、登載資料通通需要網路,點開手機明明滿格,卻偶爾就是會跑不動。台北市民謝先生說道,「可能在傳訊息的時候,或者收郵件的時候,突然就整個斷掉,我以為是手機的問題,結果重新再開機發現還是沒有用。」基隆市民施小姐指出,「把它降速合理啊,不然遇到詐騙怎麼辦。」

(摘自原文導言,非改寫)

新聞正文

日常通訊、購物、登載資料通通需要網路,點開手機明明滿格,卻偶爾就是會跑不動。 台北市民謝先生說道,「可能在傳訊息的時候,或者收郵件的時候,突然就整個斷掉,我以為是手機的問題,結果重新再開機發現還是沒有用。 」基隆市民施小姐指出,「把它降速合理啊,不然遇到詐騙怎麼辦。 」電信業者統計,全台極端用量客戶約占兩萬分之一,相當於上千人,用量是一般用戶的十幾到400倍,部分用量單月甚至超過15TB,等於每天播放300小時高畫質YouTube。 NCC對此表示,行動寬頻契約已有公平使用原則,業者可視情況採取降速等流量管理措施。

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仁指出,「不排除可能有一些使用者,真的就是拿著手機在那邊跑,所以這樣的話,他不停的交換基地臺的時候,對於不同基地臺的負荷,其實也是在變動的。 」遠傳、台灣大哥大等電信業者都表示,對於少數上網異常使用或者不當商業行為,合約都有相關條款,可以視情況限制客戶使用;中華電信則表示,會持續改善網路建設、擴充網路容量。 不過消基會也點出,業者不可能為了少數且位置可能不斷變動的極端網路使用者,投入大量成本來擴充各地的光纖等傳輸設施。 台大電機系教授林宗男建議,「定期公布使用者的狀況,這樣才能夠消除消費者的疑慮。

」學者建議,未來電信業者可以透過第三方機構,檢視這些極端使用者的用量數據,共同來界定怎麼樣的使用狀況屬於極端使用者,再來調整收費、降速或者限制。 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業者讓相關規範更明確透明,對一般消費者公平,對產業生態也更健康。

引用級事實單元(F-Units)

日常通訊、購物、登載資料通通需要網路,點開手機明明滿格,卻偶爾就是會跑不動。

F1 本站收錄原文的原句(僅去排版記號與多餘空白)· 第 1 段 · 公視新聞網 來源類別:未分類(尚未核實)

電信業者統計,全台極端用量客戶約占兩萬分之一,相當於上千人,用量是一般用戶的十幾到400倍,部分用量單月甚至超過15TB,等於每天播放300小時高畫質YouTube。

F2 本站收錄原文的原句(僅去排版記號與多餘空白)· 第 1 段 · 公視新聞網 來源類別:未分類(尚未核實)

常見問題(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日常通訊、購物、登載資料通通需要網路,點開手機明明滿格,卻偶爾就是會跑不動。台北市民謝先生說道,「可能在傳訊息的時候,或者收郵件的時候,突然就整個斷掉,我以為是手機的問題,結果重新再開機發現還是沒有用。」基隆市民施小姐指出,「把它降速合理啊,不然遇到詐騙怎麼辦。」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電信業者統計,全台極端用量客戶約占兩萬分之一,相當於上千人,用量是一般用戶的十幾到400倍,部分用量單月甚至超過15TB,等於每天播放300小時高畫質YouTube。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25939)。原文發布時間:2026-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