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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達到停班停課標準,縣市長還能不放假?颱風假到底誰決定,一次看懂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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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這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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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正文

颱風逼近時,民眾最關心的問題往往是:「風力、雨量都達到停班停課標準了,為什麼還沒有宣布放假? 」甚至有人疑惑,明明中央氣象署預測數字已經達標,地方政府是否還能決定正常上班上課? 事實上,台灣的停班停課制度並不是「氣象數字達標就自動放假」,而是依照法定基準,由地方政府綜合氣象資訊、災害風險、交通狀況及民眾安全等因素研判後決定。 而大家俗稱的「颱風假」,法律上其實也不是一種假別,而是「停止上班及停止上課」。 風雨達標就一定放颱風假嗎? 先講結論:不是單一數字達標,就代表停班停課自動生效。 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4條規定,當風災達到相關基準時,地方政府「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 關鍵就在「得發布」3個字。

也就是說,法規並非設計成只要中央氣象署公布某項風力或雨量數字達標,就由中央直接宣布全台放假,而是授權地方政府依照所在地實際情況判斷。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各地的地形、交通條件、人口分布、風雨影響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災害情形都不同,因此必須由地方政府掌握資訊後綜合評估。 換句話說:氣象數字是重要依據,但不是唯一判斷因素。 停班停課看哪些標準? 主要有3種情況一、風力達到標準依規定,若颱風暴風半徑在4小時內可能經過該地區,且平均風力達7級以上,或陣風達10級以上,就符合風災停班停課的判斷基準之一。 不過,仍需由地方政府依所在地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發布停止上班、停止上課。 二、雨量達標,且有致災之虞雨量標準是民眾最常誤解的部分。

很多人認為「24小時雨量達350毫米,就一定放假」,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依現行規定,除了雨量達到各地參考基準外,還必須考量是否「有致災之虞」。 2026年4月修正後,各地雨量參考基準也有所調整,例如:- 基隆市:200毫米- 台北市、新北市、新竹市、彰化縣、嘉義市、台南市、屏東縣、花蓮縣、澎湖縣、金門縣:350毫米- 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高雄市、台東縣:山區200毫米、平地350毫米- 宜蘭縣:350毫米,另有實際觀測250毫米基準- 連江縣:200毫米,另有實際觀測180毫米基準部分縣市另有實際觀測雨量參考值,例如南投縣山區有300毫米基準。

因此,雨量數字是否達標,仍需搭配當地地形、道路安全、淹水或土石流風險等因素判斷。 三、未達數字門檻,但已有危險情況停班停課也不是完全只看風速與雨量。 如果因颱風造成交通中斷、道路危險、水電供應受影響,或已有明顯災害風險,即使未完全達到前述數字標準,地方政府仍可依實際情況宣布停止上班、上課。 颱風假到底誰決定? 不是氣象署宣布不少民眾以為,只要中央氣象署發布強風豪雨預測,中央政府就會決定是否放假。 但實際上,中央氣象署主要負責提供氣象資料,真正發布停班停課決定的是地方政府。 依規定:- 直轄市由直轄市長決定。 - 縣、市由縣市長決定。 - 地方政府也可依授權,由區長、鄉鎮市長依轄區狀況決定。

因此,同一個颱風來襲時,可能出現台北市正常上班、新北市部分地區停班停課,或山區與平地不同調的情況。 原因在於地方政府評估的是「颱風對該地區造成的實際影響」,而不是只看整個颱風系統有多強。 為什麼隔壁縣市放假,我這裡卻沒有? 這也是颱風期間最常見的疑問。 由於台灣各地環境差異很大:- 山區可能面臨土石流、道路坍方。 - 平地可能風雨較小、交通仍正常。 - 都市地區與偏遠地區承受風險不同。 因此,停班停課不一定會以整個台灣、甚至整個縣市作為唯一單位。 地方政府可以依照行政區、地形與災害風險評估,決定全部或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停止上課。 幾點會公布颱風假?

不是晚上8點一定揭曉民眾常說「晚上8點看結果」、「晚上10點沒放就沒機會」,但這並不是完整規定。 依現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全日或上午半日停止上班、上課,應於前一日晚間7時至10時前發布。 - 若前一晚仍無法判斷,隔日凌晨風雨變化達標,應於上午4時30分前發布。 - 下午半日或晚間停止上班、上課,應於上午10時30分前發布。 - 若天候或災害情況突然改變,地方政府仍可依實際狀況隨時宣布。 「颱風假」其實不是法律上的假別雖然民眾習慣稱為「颱風假」,但法律上並沒有這個假別。 正式用語應是「停止上班」或「停止上課」,而不是「放颱風假」。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說明,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停止上課,是因應災害風險所採取的緊急措施,公務機關以「停止上班」登記,不是一般休假,也不需要補班補課。 對民間勞工而言,則依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處理。 若工作地、居住地或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因此無法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也不得強迫請事假、扣全勤獎金、要求補班或做其他不利處分。 若雇主仍要求勞工出勤,也須提供必要通勤協助;若原通勤方式因災害無法使用,且必須搭乘計程車,相關費用應由雇主負擔。 停班停課不是看一個數字,而是地方綜合判斷所以,看到氣象預測達到風雨門檻,並不代表停班停課一定自動生效。

正確理解應該是:停班停課=法定風雨基準+災害風險評估+地方政府決定。 縣市長並非可以任意決定是否放假,而是在中央訂定的法定基準下,依照地方風雨、災害風險與交通安全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 也因此,同一個颱風來襲時,不同縣市可能出現不同停班停課結果。 參考資料-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 - 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常見問題(FAQ)

風力達7級就一定放假嗎?

不一定,風力僅是參考基準之一,最終由縣市政府綜合災害風險評估後決定。

隔壁縣市放假,為何我們要上班?

因地形與災害風險不同,地方政府可依實際情況做出差異化決策。

颱風天無法出勤會扣薪嗎?

若工作地、居住地或通勤路線有停班公告,雇主不得扣薪或視為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