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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經送出去了,還來得及幫自己多留一道保障嗎? 陳幸妤與趙建銘的離婚話題延燒,讓不少已經完成房產贈與、但婚姻關係仍算和諧的夫妻跟著緊張。 律師指出,即使贈與已經生效,這筆財產依法也不屬於剩餘財產分配範圍,但趁雙方感情還好時,仍可以透過增補附條件贈與契約、辦理預告登記兩個方法,替自己多爭取一分保障。 本集《下班去你家》由主持人蔡尚樺與律師馬在勤,帶你一起搞懂亡羊補牢的做法。 房產已贈與怎麼防對方亂處分? 預告登記守住最後一道防線律師指出,就算贈與行為已經發生,只要雙方目前仍在和諧的婚姻關係中,這筆已贈與的財產依法就不屬於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未來如果真的走到感情生變那一步,必須另外透過其他方式,才能有機會把財產拿回來。
第一個做法是增補一份附條件的贈與契約,就算贈與早已完成,現在去找律師事務所見證都還來得及,契約內容可以明確寫下配偶未來如果發生哪些情況,例如外遇,這筆房產就必須歸還贈與人。 第二個做法是在不動產上加註預告登記,房子雖然已經贈與過戶到配偶名下,但只要設定了預告登記,未來配偶如果要買賣、貸款或是再轉贈給別人,都必須先經過原贈與人同意,等於替自己多留一道防堵的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