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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幫小孩繳保費會被課稅嗎?國稅局提醒「子女當要保人」恐算贈與,全年超過244萬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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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幫小孩繳保費會被課稅嗎?國稅局提醒「子女當要保人」恐算贈與,全年超過244萬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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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これは何を意味する?

許多父母會替子女規劃保險,甚至代為負擔保費,但若保單要保人是子女,父母無償代繳保費可能被視為贈與行為。國稅局提醒,當年度贈與總額超過244萬元須申報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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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父母會替子女規劃保險,甚至直接幫忙負擔每年的保費,但要注意,爸媽替小孩繳保費,不一定只是單純「幫忙付款」,部分情況在稅法上可能被認定為贈與。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若保單是以子女為「要保人」,原本應由子女負擔保費,父母代為繳納後又沒有要求子女返還,可能屬於無償替子女承擔債務,代繳金額就必須計入父母當年度的贈與總額。 爸媽幫小孩繳保費算贈與嗎? 關鍵不是險種,而是「誰當要保人」 許多人買保險時會注意被保險人、受益人是誰,卻容易忽略「要保人」同樣是判斷保費義務及保單權利的重要角色。 依《保險法》規定,要保人是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臺北國稅局2026年6月2日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他人的債務,依法「以贈與論」。 因此,如果一張保單的要保人原本就是兒子或女兒,保費原則上是子女應負擔的債務;父母若直接替子女繳保費,而且沒有要求子女返還,就可能被認定為父母無償替子女承擔債務,代繳的保費也可能被計入父母當年度的贈與總額。 換句話說,判斷是否涉及贈與,重點並不是這張保單屬於儲蓄險、壽險或醫療險,而要看要保人是誰,以及保費實際由誰負擔。 國稅局舉例:先送244萬,再幫繳56萬保費,贈與稅5.6萬元 臺北國稅局也以數字舉例說明,假設一名母親在2026年1月贈與兒子244萬元,當時尚未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

同年2月,母親又替以兒子為要保人的保單繳納56萬元保費,且沒有要求兒子返還。 這時候,母親當年度的贈與總額就不是244萬元,而是: 244萬元+56萬元=300萬元。 扣除每名贈與人每年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後,課稅贈與淨額為56萬元。 依現行贈與稅率計算,2811萬元以下適用10%稅率,因此56萬元乘以10%,應納贈與稅為5.6萬元。 國稅局表示,母親應在該次代繳保費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2026贈與稅免稅額多少? 每名贈與人每年244萬元 根據財政部公布資料,2026年贈與稅免稅額仍為每名贈與人每年244萬元。 要特別注意的是,244萬元免稅額是以「贈與人」計算,而不是以「受贈人」計算。

例如,一名父親同一年分別贈與3名子女100萬元,全年贈與總額為300萬元,並不是因為3名子女各收到100萬元、每人都低於244萬元,就完全不必計算贈與稅。 同一名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的贈與金額原則上必須合併計算。 不過,如果父親與母親分別贈與子女,因為父、母屬於不同的贈與人,因此原則上各自享有每年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 至於贈與稅率,2025年1月1日以後發生的贈與案件,課稅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適用10%;超過2811萬元至5621萬元部分適用15%;超過5621萬元部分則適用20%。

另一種常見保單陷阱:爸媽當要保人,之後再把保單轉給小孩 除了子女本身就是要保人、由父母代繳保費之外,另一個需要注意的保單贈與問題,就是「變更要保人」。 不少父母可能在子女年幼時,以自己為要保人、子女為被保險人購買保單,保費也一路由父母支付,等孩子成年後,再將要保人變更為兒子或女兒。 表面上看起來只是修改保單上的名字,但稅務效果可能完全不同。 因為要保人對保單具有一定財產權利,父母將要保人從自己變更為子女,可能等同將原本屬於自己的保單財產權益無償移轉給子女,因此涉及贈與。 財政部國稅局提醒,對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單,在要保人由父母變更為子女時,應以變更當天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贈與金額。

要保人改成女兒,600萬元保單補稅35.6萬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2026年5月12日曾公布一件查核案例,一名父親持有外幣終身壽險,原本由父親擔任要保人,女兒則是被保險人。 之後父親將保單要保人變更為女兒,變更當天的保單價值準備金為600萬元,但父親沒有辦理贈與稅申報。 案件經國稅局查獲後,以600萬元計算贈與金額,扣除當年度244萬元免稅額後,課稅贈與淨額為356萬元。 356萬元乘以10%稅率,補徵贈與稅35.6萬元,另外還遭裁處罰鍰。 國稅局因此提醒,民眾若將具有財產價值的保單權利無償移轉給子女,不能單純認為只是「改名字」,仍應留意是否涉及贈與稅申報問題。

父母幫忙繳保費,記住2個判斷重點 父母替子女規劃保險時,可以先從兩種情況判斷是否可能涉及贈與。 第一種是「子女本來就是要保人」。 如果保費原本應由子女負擔,最後卻由父母無償代繳,且不要求子女返還,代繳金額可能被視為父母對子女的贈與。 第二種則是「父母原本是要保人,日後再將要保人變更為子女」。 如果屬於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單,變更要保人時可能形成財產權利的無償移轉,須以變更當天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贈與金額。 財政部提醒,2026年每名贈與人全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 如果同一年度累計贈與已經超過免稅額,原則上應在超過免稅額的該次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申報,以免日後遭查獲而面臨補稅及處罰。

資料來源 本文主要依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2026年6月2日發布「子女保費由父母代繳,小心贈與稅找上門! 」資料;另參考財政部北區國稅局2026年5月12日發布「父母將保單要保人變更為子女,注意申報贈與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2026年1月28日發布「變更保單要保人,注意申報贈與稅」,以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現行贈與稅免稅額、稅率與《保險法》相關規定。

よくある質問(FAQ)

父母幫小孩繳保費會被課贈與稅嗎?

若子女為要保人,父母無償代繳保費,超過每年244萬元免稅額部分需申報贈與稅。

把保單要保人從父母改為子女會有稅務問題嗎?

會,變更當日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視為贈與金額,應辦理贈與稅申報。

贈與稅免稅額是按贈與人還是受贈人計算?

按『贈與人』計算,父母各自享有244萬元免稅額,可分別贈與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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