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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衛生局於昨(21)日晚間接獲連淨綠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報,其生產之連淨苦茶油疑似檢出苯併芘濃度達2.9 μg/kg(標準值為2.0 μg/kg)。 業者在通報時已主動通知下游通路商,針對相關產品進行預防性下架與回收作業。 今(22)日,衛生局會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前往現場進行稽查。 經查,該批次苦茶油共生產5,024罐(1,932公升),其中「有機苦茶油250 mL(批號:26V224XW01)」於棉花田生機園地販售,「統一生機初榨苦茶油250 mL(批號:26S624XW01)」於統一生機健康有機超市販售,合計售出939罐(234.75公升)。 其餘尚未販售之產品均已封存,不得出貨。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若曾購買上述批號之產品,請立即停止食用。 相關退換貨事宜可致電連淨公司客服專線:02-29172068,或至連淨商城官方網站(https://mall.aconpure.com/? srsltid=AfmBOori-IGEyVsLCq7JI0_MTJDy_68bG9fI1tdiDKNPr9yFasKQeFD4)查詢。 現場另抽取5件苦茶油樣品,由食藥署攜回進行檢驗,後續將依檢驗結果依法處置。 為確保食品安全,衛生局已勒令業者即日起全面停止苦茶油之生產與販售作業。 未來須依「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提出改善報告與佐證資料,經審核通過後方可恢復作業。
衛生局再次提醒,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安全疑慮時,應主動通報並執行預防性下架,以消費者健康為首要考量。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立即停止製造、加工、販賣,並辦理回收及通報轄區主管機關。 若經衛生機關查獲業者未依規定主動通報或執行相關措施,將依同法第47條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