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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突如其來的失業危機,許多家庭最擔心的就是孩子的教育面臨中斷。 為了確保非自願離職勞工的子女不會因為家庭經濟變故而影響學業,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特別針對特定弱勢勞工家庭推出就學生活扶助金加碼方案。 凡是家中有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院校,且先前已向中央勞動部申請114-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並獲得審核通過者,即日起可再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請加碼補貼,最高可再獲得9800元。 中央地方補助合併能拿多少? 雙重補助如何減輕基層壓力?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指出,為避免勞工失業造成子女就學中斷困擾,新北市勞工局每年3月優先輔導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勞工,先向勞動部申請子女就學費用補助,經勾稽比對後,通常在同年6月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勞工局再加碼補助生活扶助金,減輕失業勞工壓力。 這項地方加碼政策讓補助效益大幅提升。 在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雙重挹注下,符合私立大專院校補助資格的勞工家庭,除了可以拿到勞動部審核通過的2萬6000元就學補助之外,再加上新北市政府發放的9800元生活扶助金,兩者合併計算後,單一子女最高可以獲得3萬5800元的實質就學扶助,對於面臨失業空窗期的勞工家庭而言,是一筆重要的及時雨。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為了推動便民服務,這項加碼生活扶助金的申請程序相當簡便。 失業勞工僅需填寫好專用的申請書與領據,並檢附勞動部寄發的審核結果通知單影本、全戶戶口名簿影本、114-2學期印有明細的學費收據影本,以及個人的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即可透過郵寄或親送方式提出申請。 不過在補助資格上,勞工朋友必須特別注意中央法規的排他限制。 由於勞動部推辦的「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方案」與教育部常態推行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兩項福利措施僅能擇一適用。 如果勞工家庭在學校註冊時已經先扣除了教育部的補助款,但評估後希望改領取補助總額較高的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則必須先向學校辦理繳回教育部的補助金。
這類申請人除了上述基本文件外,還必須額外檢附原先繳納學費的收據影本,以及將教育部補助金補繳回去給學校的補繳收據影本,方能順利通過新北市勞工局的審核。 這項專屬新北市民的加碼生活扶助金計畫,從即日起正式開始受理,並將一路收件至8月7日截止,逾期將不予受理。 為了方便民眾就近取得相關資訊與表單,新北市政府提供了多元的索取管道。 有需要的民眾如果想索取紙本申請簡章與申請書,可直接前往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一樓的聯合服務中心、七樓勞工局辦公室索取。 此外,散布於各行政區的區公所,以及新北市轄下的九個公立就業服務站,也都備有免費的紙本表單供市民索取。
對於習慣使用網路的勞工朋友,則可以直接登入「新北勞動雲」官方網站,進入下載專區尋找對應的申請表單,自行列印填寫後即可寄出申請。